日前,我省審結一起“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洩露試題”的刑事案件,一名嫌疑人趙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零十五天。
山東省2016年夏季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進行期間,高二學生曹某某(19歲)為獲取答案,在參加考試時,通過微信號將考試試題發給被告人尹某某(28歲)。尹某某為獲取答案通過QQ將試題發送給趙某某(19歲)。趙某某接收試題後,于考試期間在其QQ空間、討論組內發佈了非法獲取的試題,並讓同學為其答題,後趙某某將答案發佈在個人QQ空間。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輿情監控中發現有關有害資訊線索後迅速報案,我省公安部門及時立案並偵破此案件。
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學生學業品質的水準考試,該考試的試題在啟封並使用完畢前為國家機密級。被告人趙某某、尹某某、曹某某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零十五天。
該案件的破獲與判處有重大教育和警示意義。任何參與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組織、幫助實施作弊;替考等危害考試安全、擾亂考試秩序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必將依法依規嚴厲懲處。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飛)
編輯: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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