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集中辦理高峰期,為確保助學貸款辦理平穩有序,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近日發佈緊急通知,特明確如下要求:
確保“應貸盡貸”
教育部門要會同國開行堅持“應貸盡貸”,不設貸款規模和貸款人數上限,實現對符合助學貸款條件的各類高校貧困學生全覆蓋。做好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宣傳解讀工作,特別是要向每一位貸款申請者講清楚助學貸款的申請資格、貸款額度、辦理流程及受理地點等,向每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家長承諾“應貸盡貸”,切實解除他們擔心“貸不到款”的後顧之憂。
簡化認定程式
助學貸款受理工作要堅持“以學生為中心”,不給學生和家長添麻煩。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城鄉低保戶學生、通過高中學校預申請的首貸學生和續貸學生,均無需再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對其他需要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的,只要借款學生能提供其原就讀高中學校、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任何一單位出具的證明,即可為其辦理貸款手續。
提高辦理效率
採取設立鄉鎮受理點、提前預約、錯峰受理等方式,為貸款申請者提供方便,儘量讓學生和家長“少跑路”;採取增設受理窗口、增加辦理人員、開通專門的高速光纖等措施,提高受理效率,儘量讓學生和家長“少排隊”。
開展業務巡查
對於受理量大、需要重點支援的深度貧困地區和歷年存在“排長隊”現象的縣區,各地教育部門要會同國開行有關分行成立專項工作組,開展業務巡查,及時排查管理隱患。對於縣級資助中心工作人員與受理工作量不匹配、電子化設備跟不上受理進度的縣區,要及時整改。同時,廣泛推廣網上預約辦理助學貸款的方式,切實保證受理工作科學有序。
建立應急機制
各地要及時跟蹤、“會診”並處理助學貸款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對於學生和家長因辦理貸款不順而出現過激行為的,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對於突發的媒體輿情事件,教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立即查清問題真相,並在第一時間通過相關媒體主動“發聲”。對於已經出現申辦人群比較集中的地區,教育部門可以採取先收集紙質材料,再安排學生簽訂合同的方式,引導人群疏散。對於居住地離助學貸款辦理點比較遠不能當天往返的學生,由教育部門做出妥善安排。
加大政策宣傳
通過多種渠道不厭其煩地宣傳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三不愁”,即入學前不用愁,可以通過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問題;入學時不用愁,可以通過學校的“綠色通道”直接報到入學,緩交學費和住宿費;入學後不用愁,可在高校申請國家獎助學金、校內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項資助。近期,各地教育部門特別要部署高校落實好“綠色通道”制度,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有哪些程式?如何還款?
2017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五問答
1、什麼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接受高等教育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讀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或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目前,全國大部分省份都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2、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答: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研究生培養單位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等教育在讀的本專科學生、預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3、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程式是什麼?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併發放貸款。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金額和利息是多少?
答: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本專科生、預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佈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讀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5、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怎樣?
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學制加13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0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學生在讀及畢業後3年期間為還本寬限期,還本寬限期結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