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媽帶兒進女更衣室是自私的愛
杭州游泳館女更衣室入口貼著“異性兒童不得入內”記者鄭億攝
近日,浙江嘉興某網站的一篇帖子特別火。發帖的一位女網友委屈地稱,天氣很熱,和小姐妹各自帶著3-4周歲的兒子去游泳館游泳,在女更衣室裏,管理員阿姨堅決不讓這兩個男孩在裏面換衣服。帖子的評論迅速超過10頁,雖有部分網友表示理解這位媽媽的處境,但更多的人則認為管理員阿姨做得對。
“孩子還小”“沒有性別意識”……通常,這是一些年輕媽媽帶著小男孩擅進女浴室的慣用理由。然而,前述女網友的論壇吐槽,之所以沒能激起眾多附和,是因為她的這種疼愛孩子的做法,其實是建立在讓別人來遷就自己的基礎之上。正如有人反問:為什麼爸爸帶小女孩到男浴室換衣服的情況很少發生?這説明,“性別意識”實乃一個選擇性的藉口,無非是某些媽媽覺得把小男孩帶進女浴室反正“不吃虧”。
照片來自新聞晨報
夏日炎炎,游泳館生意更顯火爆。而由於多數情況下,父母倆未必都能陪著孩子去游泳,所以發生“帶小男孩進女浴室”的尷尬一幕,要説也並不鮮見。這時候,有的地方會像報道中提到的那位管理員阿姨一樣,苦口婆心地規勸泳客遵守規定;而肯定也有不少場合,面對突然出現的異性小孩,很多人儘管感到挺不自在,卻也懶得“出頭”默默忍了。可問題是,默忍不等於默認,倘若有管理者出面制止,想必支援者是不難紛紛“涌現”的。
時下,不少游泳場館有個內部掌握的規定:3周歲為分水嶺,超過這個年齡的孩子,一律不準進入異性更衣室。我以為,這也只是為了方便管理的無奈之舉。事實上,“男女有別”的“3周歲界線”,不見得就十分合理;隨意將小男孩帶入女更衣室,引起其他女性心理上的反感排斥也在情理之中。換言之,任何正常人都不情願將自己的身體無條件地暴露在異性面前,哪怕這種“異樣的眼光”僅是來自一個小孩。故而,作為孩子的家長,因為無視于這種現實反感,遭到他人或管理員的指責,要説也真沒什麼好委屈的。
“帶小男孩進女浴室”是自私的愛。既然游泳館方面已經考慮到,對於帶著小孩來游泳的年輕父母,可以提供暫時幫助孩子更換衣服的服務,那麼有些家長就不能由著性子,總想著擅自把小男孩帶進女浴室,一味讓別人來理解來滿足自己的“爆棚溺愛”。游泳館等公共場所的和諧氛圍,離不開每個人的有舍有得;作為帶孩子的泳客,當然也需要在禮儀、常識、規則等方面自我約束,為孩子做好懂理、遵規、守德的良好榜樣。
舐犢情深,“帶小男孩進女浴室”雖顯自私,但對服務者來説,卻也稱得上是一個亟待求解的現實問題。那麼,按照一些網友的議論,借鑒旅遊景區的“第三衛生間”,在營業性的游泳場館內,專門辟出一定空間,設立方便家庭性顧客使用的“第三更衣室”,或許正是切合需求、消除尷尬的給力舉措。事實上,上海虹口游泳學校就已這麼在做,辦法也挺簡單:只要在墻角挂一個簾子,就可以提供一個沒有性別標示、簾內不分男女、先到先用的“兒童更衣區”了。
步子邁得再大一點,游泳館設“第三更衣室”能否成為服務標配,我看也是一個可期又可行的升級目標。而且,從市場競爭的角度看,誰若解了消費者的後顧之憂,將其“服侍”得舒舒服服,還愁不會生意興隆、財源滾滾麼?
初審編輯 張文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