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改革配套方案:可選3門科目作為等級考試

2017-07-08 13:38:30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北京市新高考改革配套方案出爐,教委印發《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作為北京市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將從2017年9月1日、即2017級高一學生起實行。

  新高一學業水準考試將掛鉤高考

  北京市新高考改革配套方案出爐,教委印發《北京市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實施辦法(試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作為北京市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將從2017年9月1日、即2017級高一學生起實行。根據文件,今年起本市“新高一”將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成績供招生高校參考和使用,其中考生可自行從6門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等級考試科目。目前,具體計入高考總成績的方式還在另行制定。

  考生可從6門科目中選擇3門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有6門科目設等級性考試,包含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參加本市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參加3門科目考試。其中,等級性考試成績以A、B、C、D、E等級呈現,成績當年有效,計入高考總成績方式另行制定。市教委提示考生,學生可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選定等級性考試科目。

  有13門科目設合格性考試,即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藝術(音樂、美術)、資訊技術、通用技術。合格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課程要求為依據;等級性考試內容以普通高中課程標準中的必修課程和選修Ⅰ課程要求為依據。

  另外,高等院校也可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準等級性考試科目中,分專業(類)自主提出指定選考科目,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等級性考試安排在高三年級第二學期

  在時間安排上,等級性考試每學年組織個一次,由全市統一組織,學生在高三年級第二學期參加。體育與健康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第二學期,藝術(音樂、美術)合格性考試安排在高三第一學期末。

  其餘11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分別安排在每學期末。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首次參加合格性考試時間為高一第二學期末。學生在完成每門科目必修課程後即可參加合格性考試,做到隨教、隨考、隨清。

  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卷面成績60分(含)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當次考試不合格,可參加以後學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試,全市不組織補考。達到合格水準是普通高中畢業的必要條件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參加高考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每門科目統一高考成績達到一定標準可認定相應科目合格。參加本市當年統一高考考生的合格性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將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

  高招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中,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成就、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五方面。教師要指導學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綜評平臺”)中及時、客觀記錄反映學生綜合素質主要方面的具體活動,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學校每學期對計劃提交給高校的事實材料和活動記錄進行審核,並通過“綜評平臺”在校內公示。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學校在“綜評平臺”確認。相關高校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方向,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從2020年起,在市屬高校探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記者了解到,作為北京市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以上各配套方案將從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級高一學生起實行。

  (北京青年報 雷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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