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擬規定“在校生吸毒不得開除”引發討論

2017-06-29 15:26:29 來源:多彩貴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雲南擬規定“在校生吸毒不得開除”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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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時報微信公眾號6月27日消息,近日,《雲南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向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徵求意見。《條例》提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將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組織編制地方課程標準和教材;學校發現在校學生有吸毒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通知吸毒學生家長,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幫教,督促戒毒,不得以此為由開除學籍,對戒毒返校學生應當加強教育和監督,不得歧視。

  雲南省檢察機關統計,雲南省未成年人涉毒問題日益嚴重,其中以販賣毒品居多。敲響禁毒、防毒的警鐘勢在必行,家庭、學校和社會必須共同、積極行動起來,保護孩子免遭“毒”害,也給涉毒的孩子更多關愛和保護。

  現狀

  未成年人吸毒形勢不容樂觀

  “要想身材好,就用‘壺壺漂’。”兩年前,這樣一條資訊開始出現在部分未成年人的朋友圈。“壺壺漂”是指用一種特定的容器吸食冰毒,去年有媒體報道,部分在校學生認為:毒品的定義是鴉片、海洛因,包裝時尚的毒品不算毒品。相信了這個謊言的他們繼而走上吸食毒品的道路。

  “我們在工作中發現,昆明在校學生涉毒的情況也逐漸凸顯,但大多是販賣毒品,也發現個別學生吸毒,以吸食大麻為主,像吸食海洛因、搖頭丸、甲基苯丙胺這一類毒品反倒不是特別多。”西山區人民檢察院未檢辦工作人員申蓉介紹,以學校分佈來看,在校學生涉及毒品犯罪的多在成人類的中專,有少部分的是職業高中。

  不僅是昆明,在雲南一些地區,因毒品引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日益凸顯。記者從雲南省檢察院獲悉,雲南有的地方80%左右的未成年人案件都是因毒品引發,德宏州、普洱市等地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吸毒和毒品犯罪有向校園蔓延的苗頭。為此,雲南省檢察院向學校、教育局、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書,督促全面排查校園吸毒、販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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