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每逢“五一”勞動節,勞動者權益保護都是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然而,有這樣一個特殊人群,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在校學習,但在課餘到公司企業實習,成為一名實習大學生。他們有的領取實習單位的報酬,有的甚至一週實習五六天。他們有著怎樣的權益?他們的權益是否有相關制度安排保護?《法制日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 本報記者 陳 磊
□ 本報實習生 陳佳韻
身著黑色正裝坐在辦公桌前,用眼睛掃視著左手中的幾頁英文文件,右手拿著一支簽字筆在一張紙上寫著中文。
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座高檔寫字樓裏,來自對外經貿大學的學生小徐自今年春節後就開始了他的實習經歷,“我想通過實習提前了解工作是什麼樣子的”。
在北京,眾多的公司、事業單位裏,都能看到實習生的身影。
在校大學生和用人單位都是怎樣看待實習的?大家又對實習有著怎樣的擔憂?
根本沒有辦法不實習
小徐的實習單位是一家從事資本市場相關服務的仲介機構,今年年初在某高校發佈了招聘實習生的資訊。
今年2月,小徐在學校網站上看到招聘資訊後,發現實習崗位非常切合自己的求職意向:仲介機構、資本市場、能以英文作為工作語言。
小徐趕緊製作了一份簡歷,按照招聘資訊上留的郵箱發了過去。一週後,仲介機構工作人員李女士聯繫小徐,讓他過去面試。
面試當天,負責面試的李女士先是介紹了實習崗位的要求,然後問了小徐的成績和英文情況,給了他一份英文合同和中文合同,讓他翻譯其中的兩頁。不到20分鐘,小徐就將翻譯遞給李女士。李女士看過之後,告訴他很快出結果。
當天晚上,李女士給小徐發了一份實習通知,告訴他下周就可以到單位實習。李女士還在實習通知中表示,實習按天計算,每週3天,每天支付小徐100元報酬,中午提供一頓免費餐,外加一定額度的交通補貼。
小徐的實習內容,主要是負責蒐集最新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翻譯工作文件、分析相關案例等。
來自中國傳媒大學的小范則是在一家公司的法務助理崗位實習。據小范介紹,她的實習內容,一開始主要是整理公司合同並歸檔,實習一段時間後開始協助進行合同審查、起草合同。考慮到公司崗位需要和自己課程安排,小范選擇每週一至週五的下午到公司實習,每半天60元報酬。
小范説,她所在的專業有30多人,每年暑假,大部分同學都在各種單位實習。“根本沒有辦法不實習,大家都實習,你不實習,就落後大家一大截。”小范的一位同學感慨説。
有的實習其實是打雜
李女士所在的仲介機構從兩年前開始招聘實習生。在李女士看來,實習生也不是那麼容易招聘到合適的。
李女士與一些高校聯繫後,經提交相關證明和手續,招聘實習生的資訊就出現在相應高校的網站上,看到資訊的學生就將簡歷投遞過來。
讓李女士感慨的是,有的學生隨便製作一份簡歷就發了過來,有的簡歷介紹文字語言不通……能夠進入面試的人寥寥。
“我們一般與實習生約定3個月實習期,在這段時間裏,要求對方在保證課程的情況下每週來實習幾天,給他們提供報酬和相應補貼。對於合適的人選,我們會延長實習期,繼續進行考察,等他們畢業時,如果願意加入我們團隊,就優先錄用。這樣的學生,到崗後就能頂上來。”李女士説。
對於此前經歷的一個月實習經歷,中國傳媒大學的小李卻是另一種體會。
她的實習內容,就是幫著正式員工打打雜,比如複印資料、到傳達室取個快遞等,不但沒有一分錢報酬,吃的也很差,“就是一打雜勞動力”。
比如一家公司招聘製片助理實習生,要求每週6天,實習期8個月,每天40元至50元。而另一家單位的實習要求則是,每週實習5天,有時還要出差和加班,也沒有一分錢報酬,換來的只是一紙實習鑒定。
記者發現,大學生到公司企業實習和公司企業招聘實習生基本上處於資訊不對稱狀態。大學生實習,多數是為了獲得工作經驗,豐富簡歷內容,在實習中確立自己的就業方向;但實習單位的目的更為多樣,有的希望通過實習為將來的招聘進行儲備,有的則是通過實習使用“廉價勞動力”。
實習生身份困擾待解
小徐的同學中,多數在大二開始找各種公司實習,有的甚至從大一暑假就開始找實習單位;有的不但在暑假實習,平時也抽時間實習,“實習經歷越多,以後找工作就越快”。
記者搜索發現,在網路上,已經有專門發佈實習資訊的網站。
記者登錄該網站看到,這裡實習資訊門類齊全,涵蓋國內多個城市。以北京為例,截至4月27日12時,在“北京”項下當日更新或發佈的實習資訊超過500條。
記者梳理髮現,上述實習資訊中,從報酬方面看,一般在每天100元左右,報酬高的達到每天200元,報酬低的每天四五十元。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實習時間,實習公司一般要求在3天以上,多數要求4天至5天,還有的實習公司要求每週實習6天。
在小徐看來,這其實跟上班沒什麼區別。
在小李的眼中,雖然實習跟上班沒有區別,但待遇可就天壤之別,甚至一分錢報酬都沒有。更讓她擔心的是,她每天要擠早晚高峰地鐵去實習單位,要是碰著、摔著,或者是遇到意外,自己只是一名在校學生,一點勞動保障都沒有。
小范的迷惑則是,實習期間,自己的身份到底是什麼,是學生?還是勞動者?
李女士已經招聘了兩年實習生,也有類似擔憂,於是,從今年開始,她徵得單位同意,在提供相應實習待遇的基礎上,再給實習大學生買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