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順義區教委正式對外發佈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招生政策。其中,幼升小將優先接收房屋産權為父母的學生。值得注意的是,順義區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對實際居住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挂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本市戶籍幼升小方式
針對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城區兒童家長持資訊採集表、全家戶口簿和房産證明等資料,到順義區教委劃定的服務區域內小學確認。各學校要按照順義區教委劃定的服務區域接收學生,優先接收房屋産權為父母的學生,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再接收房屋産權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學生;農村地區兒童家長持資訊採集表、全家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小學確認;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資訊採集表、房産證明及全家戶口簿等資料,到實際居住地小學確認。
非本市戶籍幼升小方式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隨監護人持在京就讀證明、資訊採集表及“五證”等資料到相應小學初驗、確認,順義教委審批後發放入學通知。
本市戶籍小升初方式
本市戶籍城區學生小升初,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在城區居住地的房産證明,學生與房屋産權人必須為直系親屬關係。順義區教委將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等因素,按相對就近原則分配學生入學;本市戶籍農村地區小學生畢業入學將依據農村中學的服務範圍,分配到對應中學入學;凡需跨區入學的小學畢業生,父母持全家戶口簿、房産證明到原就讀小學申請辦理,並於5月8日至12日到相關區教委辦理跨區流動手續。
非本市戶籍小升初方式
有自購房的非本市戶籍學生,按自購房地址分配學生入學;無自購房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城區小學畢業且在城區租房居住的,協調到有學位的學校;農村小學畢業或在農村居住的學生分配到對應中學。
符合順義初中入學條件的外省市學生持在京就讀證明、小學畢業證明及全國學籍號等到規定初中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記者 豐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