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教育部發佈2016年國家教育督導工作報告。報告顯示,2016年,教育督導完成了全國義務教育語文、藝術品質監測工作,推進本科教學品質報告制度建設,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和專業學位水準評估等工作。完成220多個教育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的督查督辦,針對個別學校校園環境污染事件等教育重大突發事件,開展兩次專項督導。就懸崖村小學學生上學問題、個別學校教育亂收費等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應。
報告指出,2016年,教育督導制度不斷完善,隊伍進一步加強。印發《督學管理暫行辦法》,建立督學管理制度,對各級督學隊伍的選拔、聘任、培訓、考核、監督等作出規定。聘任新一屆國家督學243人,覆蓋教育行政管理、教學、科研各個領域,結構更加合理。加大督導問責和資訊公開力度。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準下滑地區政府和教育部門、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門進行約談,要求限期整改。
報告指出,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824個縣(市、區)通過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評估認定,通過縣區總數達到全國總數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福建等7個省市已整體通過驗收。報告要求,要繼續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評估認定,全年522個縣(市、區)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同時,穩步推進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啟動實施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工作,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統籌推動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
報告顯示,在解決突出問題、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等方面,督導工作主要在強化學校安全監管、加強校車安全管理、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督查督辦突出問題、開展跨部門聯合督導等方面展開。
報告總結了開展學校辦學評估監測的情況。一是提高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水準。截至目前,11個省(區、市)的29個縣(市、區)被認定為第一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二是積極推進中小學校評估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及中小學校管理評價指標和網評工具,並在全國部分省市選取學校進行試測。三是組織開展職業院校評估;認真開展國家義務教育品質監測工作。四是組織完成2015年義務教育數學、體育學科監測報告。部署並組織完成2016年全國義務教育語文、藝術品質監測工作。五是穩步推進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組織召開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專家委員會工作會議進行評估審議,28所高校通過合格評估。六是積極推進本科教學品質報告制度建設。促進高校教學品質資訊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七是組織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和專業學位水準評估。認真處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組織開展研究生專業學位水準評估,在法律、教育、臨床醫學(不含中醫)、口腔醫學、工商管理、會計、藝術(音樂)等8個專業類別進行試點。協調學位中心推進研究生專業學位評估試點工作。(記者劉博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