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7萬餘名困境兒童又有福音!據省民政廳消息,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其中指出,自今年秋季學期起,將實現困境兒童從義務教育到高中階段的12年免費教育。
依據困難程度,《實施意見》把我省困境兒童劃分為5個類型。
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6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我省出臺的《實施意見》既全面貫徹落實了國務院相關規定,又凸顯了河南特色:更加注重基本醫療,增加了“將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納入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覆蓋範圍”的規定,保障標準進一步提高;更加注重教育保障,對有關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作了進一步細化。此外,更加注重落實監護責任。對監護缺失、監護不力、監護不當等情形,分類明確了替代監護的主體及監護責任,新增了切實增強全社會對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監督意識的規定,明確學校、醫院、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其他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個人發現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侵害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舉報。
相關連結
我省困境兒童的5個類型
孤兒,指失去父母、搜尋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特困兒童,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重病重殘兒童,指因自身患重大疾病、殘疾(殘疾等級為二級以上)導致醫療、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貧困家庭兒童,指符合城鄉低
保條件的家庭中,就醫、就學、維持正常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其他困境兒童,指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傷害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包括打拐解救兒童、服刑人員子女、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子女、受虐待兒童、被惡意棄養兒童等需臨時救助庇護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