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拆違拆臨”工作正緊鑼密鼓地進行。記者從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獲悉,“雙拆”期間,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不支援、不配合“雙拆”工作,或因未履行相關義務導致小區出現新的違建,都將被扣罰相應的信用分,並取消一定年限內的評優資格。
與以往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不同,此次“雙拆”工作將整治行動延伸到小區內部,一大批以往難啃的硬骨頭被政府的強力舉措拆掉。物業服務企業作為小區環境秩序的管理者,在發現、舉報違建方面,具有天然優勢,負有職責義務。根據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下發的相關通知,“雙拆”期間,物業企業除了宣傳好拆違拆臨政策法規外,還應重點做好小區違建的排查登記,配合做好既有違建臨建的拆除,加強對後期違建行為的管控。
在對小區內違法建設的建築物、構築物、臨時建築物及各類違法違規戶外廣告進行排查、登記時,應重點排查以下8類違法違規行為:(1)擅自佔用小區道路、綠地或其他場地的違法建設;(2)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違法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3)在建築物頂部、底層或退層平臺的違法建設;(4)填堵、蓬蓋河道及沿河的違法建設;(5)私挖私建的地下違法建設;(6)侵佔山體山林的違法建設;(7)逾期使用的臨時建築;(8)其他對規劃實施造成嚴重影響的違法建設。
在街道、城管執法部門對小區違建、臨建依法進行拆除時,物業企業應盡最大力量提供支援和保障,並在違建臨建拆除後,及時配合業委會或居委會制定空地規劃和方案,早日還空間于業主、還綠地于業主。物業企業自己存在違法建設行為的,更應立即自行拆除並恢復原貌。
對不按要求配合做好“雙拆”工作的物業企業,房管部門在查實後,將進行處罰。其中,物業自身存在違法建設行為,卻不按規定時間進行拆除的,扣減信用分20分,取消企業及項目3年內的評優資格;未按要求配合開展工作、拒不執行“雙拆”規定,或者因未履行報告義務,導致小區發生新的違法建設行為,均扣減信用分10分,並取消企業及項目兩年內的評優資格。處罰情況將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並在行業內進行通報批評,直接影響企業後期承接新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