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李先生來到青島西海岸新區集力新年華的售樓處諮詢預售資訊,交了10000元定金,購房時可以在總房款中抵30000元。可等了半年多,一直未開盤,李先生決定申請退款,可到了售樓處才被告知,項目已經換了代理商。
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李先生,他們已不是之前的代理商,與“押一抵三”活動以及退款事項沒有任何關係。據了解,該項目是集力魯威集團開發的,收取李先生定金的是青島尚東勝商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尚東勝),但開發商並未與尚東勝簽訂正式合作協議,李先生也不知道應該找誰要錢了。
交完定金 代理商卻人去樓空
2016年6月,李先生去了位於青西新區的集力新年華售樓處看了一圈。“當時集力新年華正在搞預售,還有一個‘押一抵三’的活動,只要交上10000元定金,等到正式開盤後,這10000元就能抵30000元房款。”李先生痛快地交了錢,並簽下了團購優惠申請表。申請表上的受委託方是青島尚東勝商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然而等了半年多,一直沒有開盤的消息,眼看著房價一路上漲,李先生決定要回之前交的10000元定金。
2017年3月,他再次來到集力新年華的售樓處,可接待他的人卻全換了,“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説,之前跟我簽團購優惠的代理商已經撤出了。”
“申請表上寫清楚了申請退款後30天內退還定金,可現在代理商都沒了,我去哪兒申請?又該找誰要錢呢?” 李先生認為,即使之前的代理商尚東勝要撤出集力新年華項目,也應該事先通知自己,解決好退款的問題。
開發商:未與尚東勝簽訂代理協議
李先生説,當初交錢時,除了一張團購優惠申請表,還有一張收據,收款事由寫的是“集力新年華團購費”,收據上還蓋了尚東勝的印章。而根據團購優惠申請表上的條款,李先生未能成功購房或者放棄購買商品房,都可以申請退還這10000元。
對此,集力新年華項目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是由青島華創聯合房地産諮詢有限公司代理這一項目,“我們不清楚前代理商的情況,也不知道他們是哪家公司。不過去年確實有一個‘押一抵三’的活動,但那個活動與我們公司無關。”
除了交錢時的團購優惠申請表和收據,李先生還有一張蓋有集力魯威集團財務專用章收款憑證,項目一欄寫的也是“集力新年華團購價”。
“公司之前確實與尚東勝有初步合作的意向,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最終簽約,所以並不清楚這個‘押一抵三’的活動究竟是什麼,也沒有收到任何款項。” 集力魯威集團的工作人員稱,出現這種情況,公司會起訴尚東勝損害了本公司的名譽。
開發商: 未收到定金
為了要回這筆定金,李先生向青島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投訴。4月15日,售樓處為李先生辦理了退款手續,但幾天后卻致電稱代理商收完錢後並沒有打到開發商賬戶,所以李先生至今未收到退款。“我交定金之前,並不了解雙方公司的內部協議,但既然沒有正式合作,又怎麼會允許代理商在售樓處辦活動收錢呢?” 對於兩方的説法李先生表示接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