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昨日,隨著南苑鄉鄉長劉永宗一聲令下,位於豐台區南苑鄉五愛屯路的聚豐出租大院違法建設正式啟動拆除。據了解,這處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的違法大院拆除後未來將為首都增添50畝綠地。
據了解,聚豐出租大院是80年代末期由南苑村集體創辦的聚豐服裝廠,後期由於市場環境及經營不善導致破産停業,90年代末期服裝廠逐步對外出租,形成現如今的聚豐大院。
聚豐大院地面建築面積3.17萬平方米,有物流、金蘭苑賓館、出租公寓、餐飲、服裝加工、養老院等10個承租單位,拆除的該處違法建設為磚混結構房屋,作為辦公場所、居住場所和倉庫進行出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這裡拆除完後將疏解流動人口約3000余人,今後該地塊將作為綠地使用。
南苑鄉相關負責人介紹,南苑鄉今年計劃拆除既有違法建設75萬平方米。完成4家區域性市場、1家區域性物流基地的調整疏解,逐步清退庫房、出租大院、批發市場等低端産業,通過産業轉移,帶動從業人員的有序疏解。目前全鄉已完成40萬平方米的拆違工作,2016年至今全鄉疏解外來人口13445人。
初審編輯 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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