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2018年度居民醫保開始繳費 外地戶籍也能參保

2017-09-06 10:36:52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我市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待遇享受期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城鎮居住的居民:由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其參保登記、身份核對、資訊採集、錄入、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記者從市社保局獲悉,我市2018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待遇享受期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了個人繳費標準有一定調整,居民醫保享受的待遇也將發生五大變化。

  據悉,個人繳費標準分為兩檔,一檔標準維持不變,仍為每人每年300元;二檔標準由每人每年160元調整為200元,繳費檔次由本人自願選擇。少年兒童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140元。

  市社保局提醒,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將繼續代收居民醫保參保費用,但每個區的合作銀行各不相同。參保居民可選擇參保所在區的合作銀行就近繳費。參保個人繳費時,建議在櫃檯現金繳納居民醫保費用,切勿自己通過網上銀行存款或ATM機繳費等方式將參保費用存儲到醫保卡金融功能區,銀行不會代扣此類費用。

  對於新添了寶寶的家庭來説,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參保繳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以上參保繳費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同時,2017年度出生並已經參保繳費的新生兒,今年的繳費期內還需繳納2018年度居民醫保費。也就是一年裏需要繳納兩次醫保費,首次繳費是保障2017年度的醫保待遇,第二次繳費是保障2018年度醫保待遇。

  居民醫保待遇五大變化

  變化一:常住濟南的外地戶籍居民可參保

  從明年開始,取得了我市居住證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以選擇參加居民醫保。隨父母(至少一方取得濟南市居住證)居住的非本市戶籍新生兒也可按規定繳納居民醫保。

  變化二:住院報銷比例再次提高5%

  按照成年居民二檔標準繳納居民醫保的參保人,發生的基金支付範圍內的住院或門診規定病种醫療費用,在省(部)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基金報銷比例從原來的30%調整為35%,在其他三級醫療機構醫療的由原來的基金報銷比例45%調整為50%。

  變化三:普通門診統籌最高支付提高50元

  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在定點的門診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由300元提高至350元。

  變化四:門規病種增加4種總數達13種

  本次調整,將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重症肌無力、肝豆狀核變性、強直性脊柱炎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範圍,居民醫保門規病種將達到13種。

  變化五:長期駐外地可辦理異地安置備案報銷

  我市居民醫保參保人長期在外地居住,已辦理當地居住證達六個月以上的,可以到參保所在縣區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後選擇居住地的醫療保險協議服務機構進行診療。其在備案的異地協議服務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种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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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看看你如何繳費參保

  ●在校學生、在園兒童:由所在學校、托幼機構負責辦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工作。

  ●在城鎮居住的居民:由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其參保登記、身份核對、資訊採集、錄入、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在農村居住的居民:以村(居)為單位統一組織參保登記、身份核對、資訊採集、錄入、匯總和上報等工作。

  ●新生兒:本地戶籍新生兒落戶後,應由監護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新生兒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戶主頁、索引頁、新生兒個人頁),到新生兒戶口所屬縣區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後,持開具的繳費通知單到合作銀行繳納當年參保費用。外地戶籍跟隨父母居住的新生兒,應到居住證所在地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

  ●免繳費人員:免繳費認定手續由本人或其家屬提出申請,到戶籍(居住證)所在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驗證明材料,辦理個人免繳費認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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