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想在居民樓內幹餐飲以後幾乎不可能了

2017-08-12 16:39:35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濟南開始整治餐飲企業。歷下、歷城、天橋都發出功通告,整治關停開在居民住宅樓內的,或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的餐飲店。記者走訪此類餐飲店發現,其中不少屬於“住改商”的房屋。記者了解到,濟南各區正收緊餐飲類“住改商”營業執照的辦理,其他經營範圍的“住改商”營業執照,也要求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開證明。然而這項要求卻卡住了許多商家。

  近日,濟南開始整治餐飲企業。歷下、歷城、天橋都發出功通告,整治關停開在居民住宅樓內的,或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內的餐飲店。記者走訪此類餐飲店發現,其中不少屬於“住改商”的房屋。記者了解到,濟南各區正收緊餐飲類“住改商”營業執照的辦理,其他經營範圍的“住改商”營業執照,也要求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開證明。然而這項要求卻卡住了許多商家。

  那麼現在居委會的“住改商”證明為什麼這麼難開呢?飲虎池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隨著社區內“住改商”經營者數量的增多,噪音擾民、車輛堵路以及消防、用電等安全隱患問題頻出,一旦出問題,居民就會找到居委會,居委會經常無謂的“背鍋”。

  “有的居民租房子,然後把房子改成經營住房,但是幹的是與其營業執照不相符的業務。”啟明裏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稱,在他們社區裏,曾經出現過有人利用“住改商”幹傳銷和非法集資,有的註冊後不幹了也不去工商局登出,再把房子租給其他人,所産生的安全隱患很多。   

  啟明裏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為了規避居民投訴的風險,所以在之前居委會可以開具住改商證明時,居委會往往都會要求申請者自己協調上下左右的鄰居簽字後才給出具證明,即便如此,住改商之後帶來的擾民投訴仍然不少,而對於開具證明的居委會就要對此承擔責任,協調住改商用戶和鄰居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

  “居委會作為服務社區居民的基層組織,理應給居民辦事,但是蓋了這個章,就意味著居委會要擔責。”飲虎池工作人員稱,住改商證明也就間接把矛盾和責任轉移到了居委會,居委會無法確認其他業主是否同意住宅樓改為商業用房,也沒有這個權利。

  2014年11月4日,省民政廳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減輕社區負擔增強社區居民委員會自治功能和服務效能的十項規定》,對社區居委會公章的使用範圍進行了明確,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要求社區出具超出公章使用範圍的各類證明,而住改商證明就不在這份文件規定的公章使用範圍之內。

  “連個具體的依據都沒有,真不明白為何要居委會來蓋章。”一居委會工作人稱,現在開“住改商”證明,居委會沒有相關的具體依據,只能根據“經驗”來開。“我覺得工商應該和街道或居委會具體溝通下,也拿出個開據證明的具體條文和依據。”工作人員説。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孫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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