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補償標準!濟南邊莊改建地塊被徵收居民可領兩筆費用

2017-08-08 09:45:3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記者從天橋區有關部門獲悉,邊莊改建地塊選擇産權調換的近600戶被徵收居民,從今天起可以按新的補償標準,領到一筆臨時安置費和二次搬遷費。根據該通知規定,天橋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從8月7日起為邊莊改建地塊部分被徵收居民發放臨時安置費和二次搬遷費。

  原標題:標準調高!濟南邊莊地塊被徵收居民可按新標準領兩筆錢

  記者從天橋區有關部門獲悉,邊莊改建地塊選擇産權調換的近600戶被徵收居民,從今天起可以按新的補償標準,領到一筆臨時安置費和二次搬遷費。

  今年5月,市城市更新局發出通知,調高了市區房屋徵收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發放標準。根據該通知,新標準執行前已公告實施的徵收(拆遷)項目,仍在自行過渡安置的被徵收(拆遷)人(含公有房屋承租人,下同),新標準執行後新作過渡安置的被徵收(拆遷)人,以及新標準執行前已作出征收決定,尚在規定簽約期限內徵收項目的已簽約被徵收人,發放上述補償費用時,均按新標準執行。

  根據該通知規定,天橋區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從8月7日起為邊莊改建地塊部分被徵收居民發放臨時安置費和二次搬遷費。發放對象:選擇産權調換的近600戶被徵收居民;發放地點:邊莊居委會;手續辦理時間:8月7日至11日。辦理手續時,被徵收人需攜帶安置補償協議和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各兩份。

  臨時安置費從5月起補發,至過渡期結束,住宅為每平方米每月30元,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計發。逾期且自行解決週轉用房的,臨時安置費增加1倍;房屋徵收部門提供週轉用房的,從逾期之月起按月支付;臨時安置費每月不足1500元的,逾期臨時安置費按1500元加被徵收房屋面積對應安置費數額予以支付。二次搬遷費按每平方米30元計算,總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計發。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