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一女子闖紅燈被攔:打交警踢協管 拒在行拘決定書上簽字

2017-07-11 09:38:1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歷城交警大隊法制科民警劉鵬正在洪西路與花園路路口執勤,這時,一名女子從路口東南角闖紅燈斜穿馬路到路口的西北角。見女子闖紅燈,交通志願者、協管員趕緊上前制止,但該女子並不理會,繼續往前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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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某闖紅燈被查, 不服從管理還打交警。 (視頻截圖)

  齊魯晚報記者張泰來實習生徐忱忱

  揮舞雨傘砸向交警被噴辣椒水控制

  事情還要從7月6日下午6時15分説起,此時正值交通晚高峰,歷城區洪家樓附近車流繁忙。歷城交警大隊法制科民警劉鵬正在洪西路與花園路路口執勤,這時,一名女子從路口東南角闖紅燈斜穿馬路到路口的西北角。

  5月份以來,濟南交警對於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展開嚴查,人像識別自動抓拍、罰款、執勤、曝光大招不斷,經過兩個多月的整治,行人、非機動車違法明顯減少。濟南交警也在對該種違法持續查處。

  見女子闖紅燈,交通志願者、協管員趕緊上前制止,但該女子並不理會,繼續往前走著。“你已經闖紅燈了,請停下來接受教育或者處罰。”見女子不服從指揮,劉鵬跑了過去,要求女子停下接受處罰。女子不予理會,聲稱自己急著去醫院,執意要離開現場。劉鵬和協管員站在女子前方一再勸阻,告知其應當配合警察工作,不得離開現場。女子情緒越來越激動,大聲嚷著要去醫院,並用拿著遮陽傘的手順勢一掄,劉鵬急忙躲閃,但還是打在了左肩上。

  “我警告你,你的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必須立即停止,否則採取強制措施!”劉鵬警告女子,並招呼周圍的協管員上前幫忙。

  但是,女子依然不為所動,繼續揮舞著手中的雨傘,還用腳踢打一名協管員。劉鵬再次對女子發出警告,表示如不服從指揮將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女子仍不聽勸阻,繼續用隨身攜帶的挎包向周圍的人揮舞著。

  見女子沒有服從執法的意思,劉鵬再次警告後,讓女子周圍的人退開,拿出隨身攜帶的辣椒水對著女子面部噴了一下。女子頓時失去了反抗能力,用手捂臉蹲在地上,不停地哭喊著“我的眼睛,帶我去醫院,救救我。”

  “我殺了你,直接判我無期吧”

  不久,歷城交警指揮中心協調的支援交警趕到。民警對女子進行勸説安慰,買來礦泉水幫她清洗眼睛,女子情緒也慢慢穩定了下來。隨後,女子被帶到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經調查,女子姓譚,現年40歲。7日,派出所民警根據現場證人證言、現場視頻以及雙方敘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認定譚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公務,決定給予譚某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

  面對民警遞過來的處罰決定書,譚某看了又看,始終拒絕簽字,並聲稱簽字也行,“不拘留我我就簽”“我還要上班呢”。民警又告訴她若不服決定,可以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若沒有問題請簽字”。

  譚某沉默了一會,開口語出驚人,“就為這一點點小事,就拘留我7天嗎?你咋不拘留我一輩子呢。”譚某忿忿地説著。

  民警再次耐心説服,“對你所犯的違法行為,需要行政拘留7天,而你説的一輩子屬於無期徒刑。”聽到民警這麼説,譚某不耐煩地説著:“行了,行了,我殺了你,你直接判我無期徒刑吧。”

  最終,譚某也沒有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但這並不能挽回她即將被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當天晚上她就被民警送到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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