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上百家商戶食鹽遭“暫扣” 鹽務局長:現在不能答覆

2017-05-24 09:25:06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泰安的王大媽開了一家小超市,生意做的不錯,但最近自己剛進的食鹽被鹽業局收走了,而有同樣遭遇的不止這一家。

齊魯網泰安5月23日訊(記者 戴淑明)

泰安的王大媽開了一家小超市,生意做的不錯,但最近自己剛進的食鹽被鹽業局收走了,而有同樣遭遇的不止這一家。

根據泰安市鹽務局下發給商戶的先行等級保存證據通知單,暫扣原因為“違規購銷食鹽”。這批食鹽被扣押差不多2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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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發現,超市貨架上仍然有部分沒被收走的鹽,但都是本地生産的。而被扣的那批鹽則來自遼寧,價格能便宜幾毛錢。該制鹽企業的工作人員説,“在配送過程中,每配送一家,三四天以後客戶的鹽就被當地鹽務局以涉嫌違法進購鹽産品為由進行扣押。這種情況現在已經不下一百家了。”

記者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和王大媽有同樣遭遇的超市還有很多家。“暫時保存好像是,説沒有批發許可證。”“説是這個鹽不達標。”

該制鹽企業山東區經理馬先生解釋,“根據國家規定,企業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在山東省鹽務局作為首批食鹽跨省經營的單位已經進行了備案,並且陸續在各縣市鹽務局進行了跨境銷售的備案。”

鹽務局為什麼要暫扣超市的食鹽?記者和馮先生一起到了當地鹽務部門了解情況。由於處理這件事情的工作人員都外出,馮先生撥通了泰安鹽務局直屬局安局長的電話。安局長回應:“你不要和我探討這個事,我現在不負責這一塊。如果有什麼不符合規定的,我現在不能答覆,只能給你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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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國家發改委頒布了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規定企業可以跨省市銷售食鹽。

對於泰安鹽務局的先行登記暫時保存食鹽的做法,律師也有話要説:“這種行為,法律規定是有明確的期限的,它要求行政機關在保存了證據之後7天內做出決定。無限期的保存所謂的證據,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扣押行為,也就是説,行政機關的行為並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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