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19名大學生遭貸款詐騙 犯罪嫌疑人竟是大三學生

2017-05-09 15:12:0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煙臺市萊山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大學校園貸款詐騙(“校園貸”)案件。2017年3月15日,萊山警方接到報案,報案人戴某、孫某等19名學生稱被某高校學生閆某、李某及兩名校外人員誘騙辦理了“名校貸”貸款,遭到詐騙。

  近日,煙臺市萊山區檢察院辦理了一起大學校園貸款詐騙(“校園貸”)案件。這是山東省檢察院4月1日下發《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校園貸”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後,檢察機關辦理的全省首例“校園貸”審查逮捕案件。

  2017年3月15日,萊山警方接到報案,報案人戴某、孫某等19名學生稱被某高校學生閆某、李某及兩名校外人員誘騙辦理了“名校貸”貸款,遭到詐騙。“名校貸”是一款網路貸款平臺,專門針對急需用錢的在校大學生,貸款數額5萬元封頂。

  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係某高校大三學生,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李某夥同校外犯罪嫌疑人初某、孫某及同級學生閆某,誘騙同學戴某、孫某等20余人辦理網路貸款,每人辦理貸款人民幣1.5萬元,在網路貸款平臺預扣3000元的保證金後,將實到賬的l.2萬元貸款佔為己有,涉案總價值人民幣30余萬元。

  煙臺市萊山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李某、初某、孫某的行為涉嫌詐騙罪,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係主犯、多次作案、連續作案,其主觀惡性、犯罪習性表明其可能實施新的犯罪,至今未退贓,依法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犯罪嫌疑人初某、孫某係從犯,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積極退贓,無其他重大作案嫌疑和犯罪前科,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辦案檢察官介紹,“校園貸”系列案件屬新型詐騙,方式新穎、手段獨特,是目前社會高度關注的刑事案件類型。對此,萊山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後,高度重視此案件,第一時間與公安機關就證據提取、案件定性、法律適用等進行了溝通了解,依法及時作出了相關決定。辦案檢察官表示,將進一步加強捕後跟蹤督辦,及時向公安機關送達準確、詳細的補證提綱,確保偵查活動順利進行,同時,積極開展走訪排查,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高校的聯繫,密切關注網路借貸業務在校園內的拓展情況,確保打擊“校園貸”違法犯罪活動效果。

  名校貸今年發佈的《大學生借款風險報告》顯示,84.1%的大學生借款風險意識薄弱,大學生借款風險評分平均分僅為65分,對風險處在一知半解的狀態。在詐騙案件中,詐騙類型前三位分別為利誘陷阱(好處費、刷單兼職提成、禮品誘惑)、幫別人借錢和黑仲介黑代理。

  另外,名校貸官網曾就學生上當受騙專門發佈過一則公告:某校園貸客戶經理夥同線下代理多平臺刷單,導致不少學生受騙負債。還重申,各校貸沒有任何線下代理機構或個人,所有借款流程均線上上完成,希望所有用戶一旦發現此類非法組織能積極舉報,攜手打擊非法詐騙行為。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琪 通訊員 常洪波 張艷 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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