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13歲男孩沉迷網遊買裝備 微信給騙子轉賬三萬多

2017-03-26 09:58:0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辦案民警通過深入研判,發現鄭某鑫(男,19歲,廣東省饒平縣黃岡鎮碧洲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無法確定鄭某鑫是否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辦案民警通過商討,決定趁其驚魂未定之際主動出擊,直接接觸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敦促其主動投案。

濟南13歲男孩沉迷網遊買裝備 微信給騙子轉賬三萬多

  詐騙嫌疑人被抓 警方供圖

  日前,濟南一名13歲男孩黃某在購買網路遊戲裝備時遭遇騙子,被詐騙現金32100元……

  2月8日9時許,家住平陰縣錦水街道辦事處的黃某到錦水派出所報案:1月29日,其通過QQ號在騰訊某遊戲社區購買遊戲裝備時,被人以需要交納解鎖費、退款擔保費等理由,通過微信發紅包和轉賬的形式詐騙32100元。據了解,被騙人黃某年僅13歲,為在校的初中生。

  辦案民警通過深入研判,發現鄭某鑫(男,19歲,廣東省饒平縣黃岡鎮碧洲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無法確定鄭某鑫是否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為進一步獲取證據、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3月8日,辦案民警趕赴廣東開展工作,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成功獲取了犯罪嫌疑人的相關資訊,並確定該案係犯罪嫌疑人鄭某鑫所為。

  經與當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聯繫,獲悉該村係偏遠沿海漁村,村中家族勢力很強,民風彪悍。經多次溝通協調,3月16日,當地公安機關決定配合對嫌疑人鄭某鑫實施抓捕。正在準備抓捕時,犯罪嫌疑人鄭某鑫警覺逃匿,當地配合抓捕的民警因沒有抓捕條件而撤走,抓捕工作陷入了僵局。

  辦案民警通過商討,決定趁其驚魂未定之際主動出擊,直接接觸犯罪嫌疑人的父母,敦促其主動投案。當晚,辦案民警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到犯罪嫌疑人家中與其父母見面,對其講明利害關係。在辦案民警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鄭某鑫于3月17日在其父親的陪同下到派出所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利用網路遊戲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並主動退賠被騙人黃某的損失。至此,本案成功告破。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這樣的案例真不少

  案例一:濟寧嘉祥13歲小樂沉迷手遊“穿越火線”,並在QQ上買虛擬鑽石刷遊戲裝備,但他從沒意識到這是一個騙局。QQ的另一端是21歲的張某。據張某稱,自己也記不清騙了小樂多少次,反正他一共收到了8萬多元。據了解,從2016年3月-7月共5個月時間,小樂通過媽媽的支付寶賬戶,一共往4個支付寶賬戶匯款、向不同的QQ號裏充Q幣,前後總共十幾次,被騙8萬多元。

  案例二:浙江金華12歲的仔仔迷上網遊,經常拿媽媽的手機玩遊戲,在遊戲中還遇到一位“大神”。聽説仔仔是學生,“大神”表示願幫其代練,還要來了遊戲賬號和密碼。“大神”通過往仔仔媽媽的手機上發送驗證碼,盜刷了仔仔媽媽銀行卡裏3000多元。(呂冰整理)

  ●這些規定或將改變

  3月11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聽取各代表意見基礎上,形成民法總則草案修改稿。建議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下限由6周歲改為8周歲。這意味著什麼?舉個例子:一不滿10周歲孩子用母親手機發了數百元微信紅包,母親發現後向親朋好友説明情況,有人將紅包錢退了,有些人沒退。如果按“6周歲”規定,孩子母親就不能以孩子不滿10周歲,無民事行為能力為由要求退錢。

  現行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自然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周歲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呂冰整理)

  ●這些小提醒要記牢

  由於不少未成年人對騙局的辨別能力不高、社會經驗少,容易成為騙子下手的目標。建議家長對支付平臺設置支付密碼,綁定的銀行卡內不要放大金額錢款。同時,家長要教育孩子理性對待網路遊戲,提高辨別真假能力。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