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前妻不讓看孩子 煙臺男子竟賭氣拒付撫養費

2017-03-13 09:51:3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膠東線上3月12日訊(記者 侯嘉偉 通訊員 王丹)“如果能讓我見見孩子,我就立馬答應付撫養費。調解書生效後,謝某僅履行了幾個月,之後就停止給孩子支付撫養費用,吳某多次催要無果,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膠東線上3月12日訊(記者 侯嘉偉 通訊員 王丹)“如果能讓我見見孩子,我就立馬答應付撫養費。”近日,煙臺市芝罘區法院執行人員經過不懈努力調解,最終成功執結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

  吳某與謝某兩人于2014年6月登記結婚,同年婚生一子,雙方婚後初期感情尚可,後因為家庭瑣事發生糾紛致夫妻感情破裂。2015年底兩人經芝罘區法院主持調解,均自願離婚,吳某獲得孩子撫養權,而謝某應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至其子年滿十八歲高中畢業時止。

  調解書生效後,謝某僅履行了幾個月,之後就停止給孩子支付撫養費用,吳某多次催要無果,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芝罘區法院執行人員將謝某傳喚到法院,面對執行人員的耐心詢問,謝某終於吐出自己心裏的委屈。稱自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吳某以後,吳某就以各種理由拒絕自己探望孩子,就連春節闔家團聚的時候,想看一眼孩子都不行,因為太想念孩子,謝某不得不用拒付撫養費這種方式來向吳某宣泄自己的不滿,而並非不願意履行義務。

  執行人員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下,第二天將吳某也通知到院,從法律與親情的角度出發,一方面告訴吳某即使是離婚,孩子父親也是有權探望孩子的,如不能實現謝某的探視權,謝某有權提起訴訟。另一方面執行人員也表示,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雙方不應互相賭氣,應和平協商解決問題,盡可能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不給帶來負面影響。

  在經過反覆細緻的開導工作後,吳某按照執行法官的建議,主動給謝某打電話表示擇日帶孩子與謝某見面,徹底化解了雙方原來的敵對情緒。謝某也在當天下午就將拖欠的撫養費一次性付清,一起撫養費糾紛案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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