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降城區保障房門檻 收入標準調為30859元

2017-02-28 09:00:51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日前,山東省臨沂市房産和住房保障局發佈公告,調整了臨沂市城區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標準,將臨沂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家庭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標準由現行的不高於28627元調整為不高於30859元,調高了2232元。

  日前,山東省臨沂市房産和住房保障局發佈公告,調整了臨沂市城區保障性住房申請人家庭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標準,將臨沂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家庭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標準由現行的不高於28627元調整為不高於30859元,調高了2232元。

  本次調整,是根據臨沂統計資訊網發佈的《2016年臨沂市經濟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相關數據“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30859元”確定的。城區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家庭每人平均年可支配收入標準,按照市統計局公佈的上年度臨沂市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執行。這個標準不是第一次調整,2016年8月,標準由申請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不高於13500元,調整為每人平均年收入不高過28627元,每人平均增長了15127元。以後每年隨市統計局公佈的最新數據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時間為市統計局公佈數據的次月,具體時間以市住房保障中心公佈的時間為準。

  據悉,自2016年8月1日起,市房産和住房保障局就降低了臨沂市市區經濟適用房準入門檻,調整戶口限制條件由要求申請人必須“具有臨沂市市區城市建成區的常住戶口”,調整為“具有臨沂市五區(蘭山、羅莊、河東、高新、經開)的常住戶口”;調整申請家庭車輛的價值標準由不高於5萬元調整為不高於15萬元;對申請家庭房産的限制由要求申請家庭每人平均住房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調整為在申請地(指擬申請的經濟適用房所在區,以臨沂市五區的行政區劃為準)每人平均居住建築面積不超過20平方米,並由家庭原有房屋上市交易後仍計入家庭房産面積,調整為不再計入其家庭房産面積。同時,調整對夫妻雙方離異時間的限制,由離異時間需滿兩年方可提交申請,調整為不再對離異時間進行限制;調整保障資格的有效時限,由“保障資格在公示合格後的當年度有效”,調整為“保障資格在公示合格後的兩年內有效”;調整對年度內選房次數的限制,由“兩次選中而放棄購買者,當年度不得再次參加選房”,調整為“三次選中而放棄購買者,當年度不得再次參加選房”。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