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政協委員陶書健: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

2017-02-26 09:09:47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25日,濰坊市政協委員陶書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律師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

陶書健

陶書健

  25日,濰坊市政協委員陶書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律師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隊伍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據他介紹,為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曾聯合印發《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2015年7月山東省發佈了《關於進一步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若干規定》。他認為,這兩個文件對律師的執業權利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為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提供了明確依據。

  陶書健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濰坊市律師的執業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和落實取得明顯成效,但同時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例如,部分法院禁止律師將手機帶入法院。他認為,禁止律師將手機帶入法院缺少法律依據,律師將手機帶入法院在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調到靜音的情況下不會對庭審産生任何影響,而且將手機帶入法庭便於律師在調解等非開庭的情況下與委託人聯繫溝通,提高工作效率;部分法院禁止律師將筆記型電腦帶入法院。他認為,禁止律師將筆記型電腦帶入法院同樣缺少法律依據,而且筆記型電腦已經成為律師辦案不可缺少的工具,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於法庭的庭審效率的提高;與法官溝通的渠道不暢通。他表示,律師與法官在辦公場所交流溝通是律師行使辯護權和代理權的必要活動,但目前律師大都無法及時、便捷地與承辦法官取得聯繫;絕大多數法院沒有律師休息區或更衣室。他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律師出庭應著律師服。但目前法院並未普及更衣室或休息室等配套設施,這給律師的工作帶來了不便。

  另外,陶書健也反映了律師在訴訟知情權方面遇到的問題。他指出,在移送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時,多數辦案機關不能主動將情況告知律師,而是須由律師“盯緊”辦案機關並主動與辦案機關問詢。有時因銜接不及時,往往會導致辯護工作脫節;在調查取證權方面,廣大律師也頻頻遇到相關部門不予配合的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保證律師依法履行職責,陶書健提出以下建議。首先,加大貫徹《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和山東省《關於進一步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若干規定》的力度,使兩個《規定》中規定的執業權利得到全面落實;其次,進一步為律師執業提供便利,保障律師執業活動正常依法進行。他建議建立律師進入法院、檢察院的“綠色通道”,保證律師持律師執業證順利登記進入法院、檢察院。借鑒上海等地的先進經驗,通過 “律師一卡通”等現代資訊化技術為律師工作提供便利。同時,他要求取消對律師安檢、禁止律師攜帶手機、筆記型電腦進入法院等規定,並在中院和各基層法院設立律師休息區或更衣室、閱卷室。他還建議在法院設立律師接待中心或窗口,統一負責律師會見法官的聯繫、預約等工作,暢通律師與法官的聯繫渠道。第三,建立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他還建議建立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聯席會議制度,並建立侵犯律師執業權利聯動處置機制,對違反法律規定侵害律師執業權利的行為依法及時查處,進一步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記者 王亮家 李楊 于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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