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嚴打惡意破壞共用單車行為 最高拘留15日罰款1000元

2017-02-21 16:15:5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市公安局發佈通告稱,從2月17日起,警方將嚴厲打擊破壞共用單車運作秩序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對惡意破壞共用單車行為決不姑息。近期,濟南出現多起惡意破壞、毀棄、盜竊、任意佔用共用單車等不法行為,損害了城市文明形象,違反了法律法規規定。

  近日,市公安局發佈通告稱,從2月17日起,警方將嚴厲打擊破壞共用單車運作秩序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對惡意破壞共用單車行為決不姑息。一經發現,一律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期,濟南出現多起惡意破壞、毀棄、盜竊、任意佔用共用單車等不法行為,損害了城市文明形象,違反了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廣大市民群眾在使用共用單車時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關心愛護共用單車這一綠色交通模式,協力推進生態宜居城市建設。對惡意破壞、毀棄、盜竊共用單車,以個人佔用為目的將單車另行加鎖、轉移至非公共區域存放等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應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通告稱,對上述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決不姑息。一經發現,一律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濟南公安希望廣大市民群眾及時勸阻、舉報此類違法行為,共同維護泉城濟南的城市形象,共同創建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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