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東營7月24日訊(董嘉碩)據《東營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東營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曹明剛(正處級)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經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利津縣人民檢察院已向利津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明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曹明剛,聽取了其委託辯護人的意見。利津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明剛在擔任墾利縣原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東營市統計局原局長,東營市市委原委員、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東營市規劃委員會原委員,東營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原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曹明剛利用擔任東營市統計局原局長、國家統計局東營調查隊原黨組書記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初審編輯 王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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