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男子加班後倒地身亡 過勞死傷不起猝死離我們有多遠(圖)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系主任姜穎表示,法律意義上並沒有“過勞死”的概念。如果爭議雙方認為受害人是在勞動過程中死亡,只能採取請求認定工傷,或者以勞動爭議以外的範疇進行訴訟。
根據我國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第1款中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當然目前對於工傷的認定還是較為人性化的。譬如,搶救時間並未過多超出48小時範圍,或有其他相關證據,也有可能被認定為視同工傷。”姜穎説。
至於當事人是否在工作崗位上長期從事過重體力勞動或者繁重的腦力勞動,並不是能否被認定為視同工傷的判定條件。
此外,如果當事人的死亡並沒有被認定為視同工傷,從法律實踐上看,當事人家屬也可以以雇傭方侵害當事人生命權、健康權等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至於如何舉證當事人是否遭遇超時工作,姜某認為,可以通過調取單位打卡記錄、加班工資單、相關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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