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記者從日照市交通運輸局獲悉,自6月1日起,全市普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再次提速,辦理時間由原來的8個工作日縮短為當日辦結。
記者了解到,日照市交通運輸局把提速增效作為作風整頓的落腳點,按照“高效、便民、廉潔、規範”的原則,轉變審批方式,優化審批流程,普通道路貨運經營法定審批時限20天,此前經過3次提速,承諾辦理時限分別縮短為12天、10天、8天。這次直接由8天變成當日辦結,更加方便申請業戶。
同時,對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充分授權,經審查材料合格後,當場發證,實行“先發證、後查驗”。在轉變監管方式上下功夫,加強被許可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的事中事後監管,對道路貨物運輸企業申報材料、企業資質條件進行現場查驗,對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從業人員管理和檔案管理等工作進行現場指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針對不符合條件的,日照市交通運輸局將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逾期整改不合格的,撤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被許可人作出投入車輛承諾的,車輛投入時限不得超過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之日起180日。超過承諾期限未投入車輛的,許可證件自動失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予以登出其相應的普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收回《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在有關媒體公告。(記者 牟泳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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