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時父母離異,整日遊手好閒,沉迷網吧。15歲時就喜歡上了賭博,沒有賭資了就打起盜竊的歪主意。正值花季,23歲的青年張某卻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2016年12月份以來,費縣公安局鐘羅山派出所接到轄區多家網吧老闆的報警稱,來網吧上網的顧客手機被盜。接到報案後,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展開調查。通過走訪調查,民警鎖定了羅莊23歲的張某有作案嫌疑,後經縝密偵查,于2017年4月12日,在費縣某網吧內將正在上網的張某抓獲。
張某家住羅莊區某村,十年前,父母因感情不合離婚,對於當時只有10多歲的張某來説,是一個重大打擊,無心學習的張某初一就輟學在家,與奶奶生活在一起。老人年事已高,加之溺愛,疏于對張某進行管教,張某整日遊手好閒,與社會人廝混,15歲時就喜歡上了賭博,經常偷家中的錢出去賭,每次都輸光。對於父母的管教,張某置之不理,處在叛逆期的他更恨這個支離破碎的家。
在賭桌上,張某認識了一個叫于某某的賭友,一次輸光賭資後兩人竟然打起了歪主意,出去盜竊手機,一拍即合。于某某讓張某去網吧轉轉,順手“牽”幾部手機,偷回來之後他負責銷贓。每次張某從羅莊坐車到費縣,作案時間一般都選擇淩晨三四點鐘,將盜竊的黑手伸向在網吧通宵的人,這個時間段內是人精神最差的時候,防範意識也降低,有人甚至將手機放在電腦桌上就睡著了,這樣給張某下手提供了便利。先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裏,張某在費縣幾個網吧內瘋狂作案,盜竊手機10余部。
據張某供述,“三星手機一個七八百賣掉,其他的手機三四百,除去于某某留下一兩百塊錢,大部分賣手機的錢都歸張某自己”。正是因為這樣來錢快,來錢容易,張某一次次地選擇夜深去網吧“賺錢”。
此外,張某供述了自2016年12月以來,先後竄至費縣縣城多處網吧,盜竊手機10余部的犯罪事實,涉案價值1萬餘元。5月15日,經費縣人民檢察院批准,張某被依法執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