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千余名公務員陷入團購爛尾樓的維權困境:2007年,經煙臺市政府同意,該市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鹽務局工作人員團購了鳳凰山莊建房項目,但該項目一直未交房。直到2014年,五部門領導通知參與團購的人,開發商資不抵債,房子蓋不起來了,錢也要不回來了。至今,錢房兩空的問題仍未解決。而在煙臺原副市長王國群受賄案中,開發商的名字出現在行賄名單中(5月6日《中國房地産報》)。
近年來的房地産市場發生不少開發商跑路、樓盤爛尾的現象,比起維權,本次事件中的公務員團購房産,成為關注焦點。公務員花自己的錢買商品房,本來無可非議。但團購商品房、集資建房時,他們往往享受了一般購房者得不到的優惠,這樣的“身份團購”就值得深究一下。
我國1998年就廢除了福利分房制度,2006年,當時的建設部與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明確“一律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嚴禁黨政機關利用職權或其影響,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搞集資合作建房,超標準為本單位職工牟取住房利益。但直到今天,福利房的“政策口子”仍未完全堵死。公務員的住房福利特點是價格顯著低於商品房。
為何某些政府部門願意打擦邊球甚至違規為公務員搞福利房?究其原因,一方面的確脫不開公務員收入問題。我國公務員薪酬制度相對固定,漲薪幅度也有限,公務員群體也和一般購房者一樣,難以負擔日益高漲的房價,新進公務員的住房問題更為突出。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但實際生活中,基層公務員領取的住房補貼拿到市場上,也很難買到、租到合適的房子。
另一方面,備受公眾詬病的卻是合理需求外的“特權”。有些地方將經適房、公租房當作公務員的特權補貼,優先低價獲取,甚至有公務員將指標倒賣賺錢;有的地方政府與企業達成默契,以團購形式降低購房成本,團購價格明顯偏離市場規律,甚至不乏權錢交易的影子。這些違法違規的行為,為公務員住房保障蒙上了陰影。
時下,國家正對房地産市場進行新一輪的宏觀調控,許多地方嚴格執行限購政策。普通群眾購房,各項政策一目了然:誰有資格買、如何購買、購買價格和付款方式等,已形成一套成熟程式。在這種大背景下,公務員通過一些渠道低價購買“隱性福利房”的情況,儼然與市場形成兩條線運轉,是對調控政策的衝擊,令公眾不斷質疑其公平性。
公務員福利收入本應公開化、透明化,不該成為公眾看不清的“迷”。這其中,住房福利作為其中最大的一塊隱形收入,應儘快祛除迷霧。如何確定公務員住房需求的合理性,如何將公務員住房保障納入社會保障體系,讓公務員獲取住房的行為像普通人購買商品房一樣程式透明,公平公正,值得有關部門認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