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暑期兼職多陷阱 有大學生沒幹活先被收“保證金”
暑假到了,不少在校大學生想找份兼職掙些零花錢,但一不小心就進了“坑”。本是翻譯劇本,交了保密費後對方就不知去向;看似收入不菲、提成頗豐的網路主播,應聘後交完保證金就被對方拉黑;計件手工看著穩妥,交了材料費對方也失聯;號稱操作簡單的網購刷單,在對方一步步“誘惑”下給陌生賬號匯了款……對於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來説,兼職坑太多,交錢需謹慎。
學生容易被這些兼職的時間自由等特點吸引。
案例1
文字錄入
沒幹活先收“保證金”
趁著暑期到來,大三學生小孟想找個兼職賺點錢,新學期換個新手機。她從一個名為“北京大學生兼職”的QQ群裏找到一份打字兼職,“説白了就是把一些人寫的小説手稿打成電子版”。
“每千字30元,多勞多得,時間自由換工作靈活”,小孟覺得不錯,無論是留在學校還是回家,幹這個都不受影響,“就算我每天只幹兩三個小時,也至少能掙100多元”。添加了招聘者的QQ後,小孟根據自己的時間和對方推薦,決定接一篇4萬字的小説,“對方要求一星期內打完,可以掙到1200元”。
當小孟通過微信和對方簽訂一份所謂“合同”時,對方才説因小説尚未出版,需要她提前交納薪酬的一半價錢作為“保證金”,並承諾工作完成後和薪酬一起轉賬給她。沒有社會經驗的小孟覺得“保證金”理所應當,於是通過微信給對方轉賬600元。
拿到小説手稿後小孟就開始打字,不到一星期便完成了電子版錄入。當她把成果傳給對方並要求對方支付1800元時,對方卻並沒有立刻將錢給她,而是建議小孟再做一些工作,工資“月結”。小孟覺得不妥,要求對方結算,沒想到竟被對方拉黑。
案例2
翻譯劇本
“保密金”打水漂兒
同樣被對方要求提前交錢,英語專業的研究生小程似乎多了個心眼兒。雖然對網路兼職騙局早有耳聞,但當她親自來到朝陽區傳媒大學附近的一家傳媒公司時,心裏想的卻是對方不會騙人,“他們有正規辦公場所,當時就有四五個工作人員在工作,還和我簽了合同”。
在經過一次面試一次筆試後,小程被錄取了,並和這家公司簽訂了一份短期兼職合同。隨後,公司交給她一份16萬字的劇本,中譯英翻譯後,可以獲得6000多元報酬。與小孟遇到的情形類似,公司以“劇本尚未公開”為由,要求小程交了2000元的“保密金”。
“我當時覺得交了也無妨,反正最後給退。”小程説,就在毫無戒備的情況下,她交了錢並將劇本帶回家。幾天后,小程在翻譯過程中有疑問想聯繫對方時,才發現對方所留的手機全部關機了。
北京晨報記者與她一同前往已經人去樓空的公司辦公地點,並向屬地派出所報警。隨後又與其他幾位被騙者取得聯繫,發現和小程有相同遭遇的人超過20個,他們都是以翻譯劇本尚未公開為由,被該公司要去1000至4000元不等的“保密金”。
案例3
網路主播
用公司賬號被騙押金
大學生小捷和室友上個月在網上看到一則招聘網路兼職主播的啟事,“跳舞、唱歌、手工技能都行,要求很寬泛,能線上講解手遊也可以”。小捷説,這份兼職要求的工作時間很靈活,每週只要保證至少5天線上,且每次線上不少於1小時,每週累計超過10小時,便可有每月1500元的“底薪”,“除了底薪,提成就要看表現了,網友給主播刷的禮物,平臺和主播各一半”。
一些招聘刷單兼職的還對應聘者進行培訓。
招聘員電話告知小捷,通過測試後只要能堅持超過一個月,底薪加提成每個月5000元以上不成問題。小捷和室友平時也會上一些直播網站,主播收入不菲也早有耳聞,於是對這份兼職動了心,經過20分鐘的美粧和遊戲試播後,兩人都被錄取。
小捷説,她們從開始就問過對方是哪家直播平臺,但對方聲稱是行業秘密,正式開播前都不能透露。“我當時並沒有多想,因為在哪家平臺兼職對我們來説沒太大差別”。
兩天后,對方又通過QQ告知小捷,她們的直播視頻經公司審核後覺得不錯,但為保證新人一上線就能獲得人氣和禮物,小捷和室友需要使用公司已經註冊好的舊賬號來上線直播,“這些舊賬號已經有了一定的粉絲量和關注度,要交700元押金才能使用,押金一個月後可退還”。
想著一個月後就能有幾千元收入,小捷和室友沒有多想,便把自己的詳細資料給了對方,並通過支付寶給對方轉賬1400元。之後,兩人就被對方拉黑了。
調查
老陷阱翻新 上當者多年輕人
同樣抱著兼職賺錢的心態卻不慎被騙的小吳,去年暑假在網上接了一個粘貼手工畫的計件活兒。交完“材料費”後小吳收到兩件東西的原料,一週後做完寄給對方卻杳無音訊。“我根據快遞單上的地址找到那裏,發現是昌平區的一個城中村,打電話根本沒人接”。就這樣,不僅僅約定好的400元工資沒著落,連小吳提前交過的200元材料費也打了水漂兒。
北京晨報記者發現,除了以上幾種情況,近幾年常見的刷單詐騙也是大學生找兼職經常誤踩的雷區。騙子發給刷單者一些虛擬産品的連結讓刷單者拍下,據受騙網友介紹,開始他們確實會得到對方退還的下單費用和幾元錢不等的提成。
“但這就是為了讓上當者嘗到一點甜頭再步步深陷,我十幾分鐘就刷了兩次,掙到20多元,後來他們又發來一個更大金額的卡叫我購買,交完錢對方就原形畢露,叫我再刷一次才給返提成”。隨後,這名網友便再也沒有收到對方的退款和提成,也很快被對方拉黑。
其實,這樣的騙局早已不新鮮,而上當者多是涉世未深的年輕人。在被騙之後,多數人因受騙金額不大,或者維權程式過於繁瑣而放棄追責。也有大學生向記者表示,報警後通常沒結果,只能“吃一塹、長一智”。
律師説法
提前收取“保證金”違法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認為,大學生找兼職被騙,反映了部分學生勞動權益保障法律知識儲備不夠,自我識別和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等問題。
從案例材料看,這裡面有兩個不合理的問題,一是“保證金”,二是工資“月結”。
關於保證金、保密金等。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本案中,用人單位以各種名義向兼職人員收取“保證金”本身係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
關於工資“月結”問題。通常而言,招收暑期兼職的用人單位與兼職人員之間形成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係,即我們常説的臨時工、小時工。這種勞動關係比較鬆散和靈活。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每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且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不得超過十五日。本案例中,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且以“月結”為藉口推脫支付報酬義務,屬於違法行為。
■遇到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對於用人單位的上述行為,受騙大學生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人事主管部門進行舉報,要求有關部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也可以向仲裁機關和司法部門提請司法救濟。
■如何防止被騙
首先,儘量簽訂書面合同,就工資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等作出事前的明確約定。其次,簽訂合同時要核查用人單位的資質,可以上網查詢,也可以到用人單位辦公地點查看或要求對方出示營業執照。對於用人單位提出的保證金、押金等付費要求一律拒絕並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此外,尋找兼職時建議結伴而行,預防遇到黑仲介,遭遇人身危險。最後,要注意留存用人單位辦公地點資訊、聯繫方式和主要負責人員身份資訊及聯繫方式,一旦發現受騙,及時索賠並報警。
初審編輯 高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