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比特幣跌得這麼慘,賣掉又要收手續費,只能放著看看了。”玩家張林(化名)對於自己在高點入市,有點懊惱。
昨日截至12點19分,比特幣在13210.85-14090位置之間震蕩。此前,在多輪所謂的利好消息刺激下,比特幣從年前的7000元/枚左右的價格持續走高至21019.89元/枚,但目前又跌去近三分之一。
比特幣等資産因其暴漲暴跌的特性,受到了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的關注。
7月15日結束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提出,“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創新研究院院長黃震表示,目前數字貨幣、虛擬貨幣等尚未納入監管,很多新興的交易市場、要素市場等尚未納入監管或監管薄弱。
新京報記者獲悉,有關部門在此前對比特幣交易平台幣行、火幣和BTC100的檢查中發現,幣行未履行反洗錢義務,曾被不法分子利用從事洗錢活動;火幣曾因涉嫌市場操縱而被投資者起訴至法院;BTC100則存在虛增其平臺比特幣交易規模的情況。
對此,幣行方面回應新京報記者稱,已經針對性地升級了反洗錢措施,截至發稿,未從火幣網、BTC100方面得到回應。
今年以來,隨著比特幣的暴漲,各種打著“數字貨幣”旗號的山寨幣甚至“傳銷幣”不斷出現。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對於這些“數字貨幣”要擦亮眼睛。
通過比特幣洗錢,幣行未盡審查義務
“個人換匯額度一直都是5萬美元,但央行檢查前,比特幣平臺卻能夠提供一個類似‘地下錢莊’的功能,通過把比特幣從國內錢包轉到國外錢包的方式,把錢轉到境外。”一位從業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
比特幣是一種以區塊鏈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擁有去中心化(不依靠某個政府)和匿名性的特點,吸引了一大批擁躉——同時,也正是因為這些特點,頻頻被犯罪分子利用。
來自裁判文書網的資料顯示,OKCoin作為國內三大平臺之一,就因為平臺未履行合規要求,一度成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
根據官網介紹,北京樂酷達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OKCoin幣行成立於2013年6月,主要面向中國區用戶提供人民幣對比特幣、萊特幣、乙太幣等數字資産買賣服務。
根據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2016〕黑民終第274號民事判決書,2014年7月,犯罪分子曾將電信詐騙獲得的200萬元充值到在OKCoin交易平台幣行註冊的賬號,分批多次購買共計553個比特幣,同時進行提幣操作,將比特幣轉到比特幣錢包,最後在澳門地下錢莊將比特幣賣出,完成洗錢活動。
判決書指出,在發現該賬戶交易存在異常(短時間內大量購買並提取比特幣)的情況下,平臺沒有及時盡到審查、監管義務,放任犯罪嫌疑人在短短一個多小時內購買價值200萬元的比特幣,並同時將比特幣提出交易平臺。
“由於樂酷達公司(OKCoin幣行平臺方)的不作為行為,被犯罪嫌疑人利用順利完成洗錢犯罪,客觀上造成受害人鉅額財産被犯罪嫌疑人轉移揮霍、無法追回的後果,樂酷達公司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判決書認為。
對此,OKCoin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公司成立之初反洗錢措施比較基礎,不夠嚴格和完善。經歷過這個事件後,平臺就系統性地升級過幾次反洗錢規則,加強了實名制的管理。”
另一家位於上海的平臺比特幣中國,也曾被洗錢者關注。據財新報道,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曾經嘗試使用虛擬數字貨幣比特幣轉移非法所得。2015年5月,伊世頓公司的兩名高管向比特幣中國表示希望每月購買1萬個比特幣,但沒有透露購買總量。由於金額巨大,同時伊世頓方面無法提供身份證明及資金證明,雙方合作告吹。此後,比特幣中國向有關部門説明瞭情況。
BTC100虛假交易,日成交刷到4萬多枚
知情人士透露,有關部門在對比特幣交易平臺BTC100進行檢查之後發現,BTC100存在虛假交易的情況。該公司通過設計電腦程式在其平臺上進行刷單,虛構交易,比特幣日成交量曾達到4萬多枚。停止刷單交易之後,BTC100比特幣真實成交量日均僅有幾十枚。
有投資者告訴新京報記者,在挑選比特幣平臺時,成交量是他們考慮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7月16日晚間,新京報記者登錄BTC100,顯示當日比特幣成交量為0.006。就此,昨日新京報記者通過郵件、客服等方式聯繫BTC100方面,截至記者發稿尚未得到正式回應。
記者注意到,此前已有所謂平臺人士偽造交易行情的先例。
據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劉剛、金海等犯詐騙罪二審刑事裁定書》,“btc-gbl.com”就是這麼一家被偽造設立的比特幣網站。
根據上述裁定書,為了騙取投資者信任,吸引更多客戶到網站充值、交易“比特幣”,被告方使用與該網站無關人員的身份資訊,委託代理公司到香港註冊了名為GBL(HK)LIMITED的公司,並虛構了公司股東架構、公司投資前景、公司註冊地址等資訊。
該網站提取國際比特幣行情交易數據作參照,客戶可通過充值人民幣和比特幣的方式在網站買賣比特幣,網站收取交易手續費。此後不久,網站便推出網站與客戶對賭模式,在該模式運營的前三個月,大部分客戶均虧損,網站獲利數百萬元。然而,由於資金出現了緊張,該網站以各種理由限制客戶提現、提幣,並推出各種活動,以吸引投資者資金注入,最終案發,幾位被告人以入獄收場。
兩年虧十幾萬,投資者訴火幣網操縱市場
新京報記者獲悉,有關部門在對火幣網的現場檢查中發現,部分投資者因為爆倉而將火幣起訴至海澱區法院,控告其操縱市場。據悉,海澱區法院已經以期貨糾紛立案,並表示近期將著手審理此案。
據海淀法院網,原告陳先生認為,其受火幣網工作人員推介和高杠桿誘惑,購買了比特幣和萊特幣,並以購買的比特幣在火幣網提供的連結網站上申請二十倍的相應金額,進行虛擬貨幣的二十倍杠桿期貨交易。
“由於火幣網的虛擬貨幣交易被火幣網及內部人員操縱,並通過控制後臺數據、虛假成交、突然拉升或下跌導致會員爆倉等方式進行虛假交易,導致陳先生在兩年裏虧損十幾萬元。”海淀法院網上文章稱。
目前,火幣網已經下線了杠桿交易,並開始徵收交易手續費,但投資者提出,仍然存在一些“異常”行情。不少投資者認為自己被“割了韭菜”。
“乙太坊之前開盤價竟然直接拉高到9999,遠高於其他平臺,這幾天最低點又不到1000元一枚了。”新晉“入坑”的數字貨幣玩家張傑懷疑,是不是有莊家在操縱市場?
7月17日,火幣網方面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目前已經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升級了反洗錢流程,而對於有投資者質疑操縱交易,火幣平臺僅作為撮合方,乙太坊“9999”的價格是投資者市場交易的一個結果。對投資者起訴一事,火幣網方面稱尚未收到上述該案正式開庭的通知書。
挖礦暴富?有“礦池”偷“礦工”算力
在行情暴漲暴跌的環境下,數字貨幣挖礦的行業再一次走到了臺前。“現在的行情跟2013年那陣子很像。”比特幣玩家黃洪(化名)説,他曾經是一名“挖礦者”。
2013年,在多輪利好刺激下,比特幣價格從2月份不到200元/枚,在11月衝上7000元的高線,漲了數十倍;12月5日,監管層明確,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並提示風險,此後比特幣在半年內近乎腰斬,並長期在低位徘徊。
“我是看著它漲到2000、3000、4000。”説起當年的大牛市,黃洪仍有些“心癢癢”。
當年10月份,黃洪準備了10萬塊錢,準備辭職挖礦。
“一個礦機6個顯示卡,最後組了三台。”但他還是虧了錢,“電費一天一百。都是找那些便宜電的地方,等你把礦機的錢挖出來基本上礦機也就報廢了。”
另一名入行較早的“礦工”楊冰(化名)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事實上,比特幣計算難度上升迅速,加上電費消耗巨大,一般礦機的生命週期只有6-9個月,之後挖出的比特幣價值可能還沒法支付消耗的電費,就要報廢了。”
隨著比特幣挖掘難度增加,比特幣挖礦逐漸成為高投入、高風險的行業。據比特范網站提供的數據顯示,預計8月15日上市的阿瓦隆A741新型礦機,每台售價6500元,每天用電成本16.56元,在目前每枚13000元的基礎上,仍要1年半的時間才能收回成本。
黃洪和楊冰們還面臨著“礦池偷算力”的可能。比特幣挖礦,首先是記賬,要想在眾人中搶到記賬權,需要解開數學題,電腦算力越強越有可能解開。記賬後系統會獎勵比特幣。所以個人挖礦類似中彩票。因為是概率問題,所以礦工聯合算力,能夠獲得固定收益。比特幣社區出現“礦池”組織,即聯合礦工的算力進行運算,收益按照礦工貢獻算力的百分比分配。
徐洋(化名)曾從事過礦池的管理工作,據他介紹:目前礦池明面的盈利來源是分配收益時的手續費、對外出售算力等。“以目前佔據全球18%算力的螞蟻礦池為例,該礦池根據虛擬幣種類不同,實行3%到5%不等的手續費。”
徐洋稱,不規範的平臺會偷取算力,礦池運營者有技術可以偷偷讓算力在其他虛擬幣上挖礦,來給自己牟利,這就侵犯了礦工的利益。
那為什麼還能吸引這麼多的礦工呢?在黃洪看來,“大家嘴裏罵著騙錢,心裏何嘗不想靠這些暴富呢?”
業內:平臺需規範,投資者需擦亮眼
雖然名字裏有個“幣”,但央行對於比特幣的性質早有明確:2013年,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佈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比特幣作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在前一天暴漲隨後一度下跌20%後,2017年1月6日,央行上海總部、營業管理部(北京)約談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所主要負責人,讓其針對近期異常情況開展自查,並進行相應清理整頓。
1月11日,央行對三家比特幣平臺開展現場檢查。1月18日,央行上海總部表示,“比特幣中國”交易平臺存在超範圍經營、違規開展配資業務等問題;北京營管部則稱,“幣行”“火幣網”違規開展融資融幣業務,也未按規定建立相關反洗錢內控制度,此後三家平臺陸續公告已暫停融資融幣業務,並開始徵收交易費。
根據三家平臺的公告,目前三家平臺均已落實央行要求,升級了有關係統,並逐步恢復了比特幣提幣業務。
對於目前數字貨幣圈的一些亂象,金融分析師肖磊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交易平臺目前存在不少問題。
“首先是投資者因斷網等造成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他指出,交易平臺雖然沒有主動斷網的動機,但相關約束條件不夠,就算斷網,也沒有太大的法律層面的壓力。
肖磊認為,這就導致平臺本身只能靠自律來應對很多潛在有損投資者的問題,那些不打算長期做服務的平臺,可能就容易故意製造問題,損害投資者利益,比如惡意跑路等。
國際層面上出現過多次平臺的風險事件,包括被認為是全球最大比特幣交易平臺的Mt.Gox由於系統漏洞損失大量比特幣,最終破産令不少投資者血本無歸;國內也有玩家在比特幣平臺上被盜比特幣的先例。
對於投資者,專家提醒,在面對所謂的“數字貨幣”面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包括近來異常火爆的ICO融資。
ICO即區塊鏈企業通過眾籌的方式在交易平臺或某種場合發行自己的代幣,換取比特幣、乙太幣來實現融資的目的。
不少業內人士指出,同樣存在一些人打著ICO的旗號,僅靠PPT、幾個業餘團隊行“非法集資”之實。
“由於資訊不對稱,投資者在這些所謂的數字貨幣項目上要非常小心。”華為區塊鏈專家黃連金説,“有些團隊ICO成功也是虛假成功,它(平臺方)先坐莊,把價格拉到很高,再把它拋掉。”
黃連金看好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和未來。他認為,結合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區塊鏈擁有相當的潛力,但同時也給監管提出了新命題。
肖磊認為,區塊鏈和ICO等技術,都沒有問題,問題是,很多ICO都是現有這些交易平臺給做的,相當於承銷和宣傳。“技術在整個鏈條上佔的比重越來越小,因此(如果出現問題),該追究的主要還是相關從業機構。”(記者 宓迪 王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