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融傳銷猖獗 通過微信拉“人頭”牟取虛高利潤
在人們的印象裏,傳銷通常都線上下進行,嚴密組織、非法拘禁、限制自由是慣用手段。但隨著網際網路迅速發展,傳銷組織的形式也在不斷變化,出現了虛擬性、跨地域性、隱蔽性、金融性和更具欺騙性等新特點。近日,我們深入金融傳銷組織內部,接觸採訪了部分受害者,調查金融傳銷的運作過程和社會危害,探討如何防範金融傳銷騙局。
金融傳銷猖獗——
上百個資金盤出現問題,數百億元資金被騙,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
“投資5000元就可成為‘雲家人’,否則你將錯過幾百萬”“五行數字貨幣與官方對接成功,執照已下發”。在知情人的介紹下,我們加入了一個名為五行幣的傳銷微信群,隨即收到許多類似宣傳語。
一位自稱“團隊助理”的人介紹,只要投資5000元購買5000數字貨幣,就可獲贈五行幣一枚,發行上限5億枚,將來會全面替代紙幣,參與者經過五輪持續投資,數字貨幣就可兌現近410萬元。
我們發現,這個微信群成員每天都在增多,高峰時一天能新添10多個,個別成員還會在群裏推薦“善心匯”“九千兆”“長青樹”等投資項目,讓人眼花繚亂。
五行幣真有這麼神奇?
幾經週折,我們採訪到河北唐山的胡欣,其母在春節期間開始投資五行幣。她表示,五行幣的收益主要是後進入者為其帶來的獎勵提成,“每天都有大量新人註冊投資,後面每註冊投資一人,前面會員將獲得其投資額1%的數字貨幣,所以大家都搶著先註冊。”
“我媽已經投了至少3萬元,就等著數字貨幣升值呢!”胡欣説,以上還只是靜態收益,五行幣也有動態收益。比如介紹一個人註冊投資,就能拿到其投資額10%的現金提成,這叫“推薦獎”;如果推薦兩個人註冊,可獲得額外25%的提成,稱為“對碰獎”。
“其實傳銷組織還設計了更誘人的提成方式。”胡欣提供了一張五行幣群裏流傳很廣的“層級關係圖”,圖中根據投資金額大小將會員分為“Y、S、M”三種級別。“推薦人的級別越高,獎金就會越多,有時遠不止10%,裏面的演算法像函數一樣複雜,各地區也略有不同。”胡欣説。
胡欣告訴我們,這些獎其實就是鼓勵會員多拉下線,“我知道有的人已經建了9個群,發展了數百人。現在他們也開始勸説我媽拉人頭,説能拿到很多回報。”
在上線的鼓動下,胡欣的母親一個月內就拉到了兩個人。“説有1000元推薦獎,但我媽並沒有拿到,上線忽悠她用這些錢買了原始股。”胡欣認為,經濟損失不是最令人擔憂的,“我怕她認清真相後,內心會承受不住,更害怕她把更多親朋好友拉進騙局。”
“此類金融傳銷雖然打著創新的幌子,借助微信、QQ等社交平臺傳播,但並沒有改變依靠拉人頭賺錢的傳銷本質。”中國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解釋,相比傳統傳銷方式,金融傳銷更具迷惑性,通常有靜態、動態兩種收益。
靜態收益是指參與者投資後可以“守株待兔”,傳銷系統會通過拆分新投資者的錢,給原投資者利息;動態收益也就是“拉人頭”,利用層層發展下線來獲得提成。靜態收益能夠在短期內實現虛假的“增收”,掩蓋其詐騙行為,而動態收益才是它真正的資金來源,反映出傳銷的本質。
實際上,在組織規模不斷擴大後,五行幣的傳銷行為並沒有局限在網上。
家住北京西城區的孫靜文,其父母在去年深陷五行幣騙局。她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小視頻:遼寧淩源市一所小學正在操場舉辦活動,小學生們統一身著印有五行幣組織標誌的服裝,口中大喊著宣傳口號。
“傳銷組織竟然以慈善之名給小學捐款,再把天真的孩子們當成宣傳工具。”李旭認為,這些事件表明金融傳銷的社會危害性並不亞於傳統傳銷,同樣會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嚴重隱患。
網際網路金融快速發展,打著“虛擬貨幣”“互助理財”“股權”旗號的傳銷也氾濫成災。特別是比特幣的持續熱炒,讓很多人相信虛擬貨幣能夠迅速升值,以“虛擬貨幣”為名義的傳銷更加氾濫,名聲比較大的如“恒星幣”“亞歐幣”“珍寶幣”“馬克幣”等,炒作“新概念”、鼓吹“零風險”、重獎拉人頭。以恒星幣為例,該傳銷組織對外宣稱恒星幣是“世界十大數字貨幣之一”,依靠微信來拉人頭髮展下線,其盈利模式是“上線吃下線的錢”,從“一級礦工”到“三級董事”設立了35個層級,在全國發展會員超過16萬人,涉及金額超過2億元。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發佈的研究報告顯示,隨著虛擬經濟、金融創新日益活躍,借助網際網路、金融平臺開展的傳銷活動越來越多,目前已經有上百個這種模式的資金盤出現問題,數百億元的資金被騙,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
該研究院副院長武長海表示,金融傳銷有“去産品化”特徵,通過吸收民間資本形成資金池,但其本質還是傳銷,利用承諾的高收益甚至天價收益進行詐騙,違背了金融本質和金融發展規律,必然會威脅到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監管存在空白——
前期無人舉報,後期無法取證,傳銷平臺設在境外,查處很難
金融傳銷如此猖獗,為何難以及時查處呢?
知情者透露,目前監管部門對傳銷組織的定性要求為“30人以上、具有三層以上拉人頭的組織架構”。向公安部門舉報時,必須同時收集30個以上受害者簽名的舉報材料,還必須提供這些人存在三層上下級關係的證據,舉證存在很大困難。
孫靜文從去年開始蒐集材料並到有關部門舉報,但一路舉報下來,她灰心喪氣。“因為爸媽住在撫順老家,我就先去當地派出所報的案,公安説必須由受害者本人來,否則不能受理。”
她隨後又攜帶證據前往自己居住地的工商部門。了解案情後,工作人員稱工商部門只能對傳銷定性,無法調查身份證、銀行流水賬號等資訊,希望移交公安機關。
孫靜文找到公安機關經偵處,辦案人員稱“涉案範圍太廣”,建議她回去把材料準備全。孫靜文告訴我們,蒐集證據難度很大,“每次向我媽提起五行幣,她都質問我是不是想舉報,像防賊一樣。”
就在我們採訪期間,五行幣騙局重要頭目宋密秋(化名張健)被公安機關緝捕回國,孫靜文認為案情有了轉機,再度去公安機關報案。“他們説對此事確實下了文,下發了幾百人的名單,但裏面沒我父母名字,所以辦案人員還是建議我去撫順老家或上線所在地江蘇徐州報案。”
胡欣也同樣遭遇了“舉報無門”。她曾輾轉跑過當地市、區工商部門,結果都一無所獲。而公安機關經偵處也因“涉案金額不足100萬”而未立案。
6月初,胡欣母親本打算參加五行幣群裏組織的香港集會,當地派出所和社區工作人員前來勸導,計劃被迫取消。“工作人員走後,十幾個傳銷參與者就找到我家,説是我舉報的,要我賠償機票等經濟損失。”當天夜裏她被母親趕出家門。
李旭曾接觸過許多金融傳銷案,他説,投資者在初期會獲利,無人願意報案,相關部門很難調查,當資金鏈出現斷裂,操盤手就會銷毀證據,一走了之。
不僅如此,由於監管難度大,許多金融傳銷機構難以“除根”。2013年前後,“MMM金融互助社區”開始進入中國,因為組織者和伺服器都在境外,我國有關部門無法單獨查處。2015年底,銀監會等四部門聯合發出風險預警提示,指出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存在很大風險,平臺隨後發生崩盤。
然而,我們調查發現,崩盤後的MMM社區留下不少“後遺症”,很多平臺改名為“三妹互助社區”等繼續融資,更有些“升級”成新的傳銷模式再度活躍。而五行幣頭目被抓後,其組織活動依然十分猖獗,據“團隊助理”介紹,其內部已産生了新的負責人。
“目前金融傳銷的監管存在軟肋、盲區和真空地帶,部門間沒有形成合力,同時立法的不足或不完備影響了有關部門的執法依據,導致無法可依。”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説。
隱藏巨大風險——
完善立法、提升監管、加強預警是預防和打擊金融傳銷的關鍵
肆意蔓延的金融傳銷,背後隱藏著巨大的社會風險。
“金融傳銷是網際網路金融馬甲下的‘核彈’,具有極強危害性,處理不好易引發金融風險。”劉俊海説,許多受害者的財富在一夜間化為烏有,資金從正規金融渠道流失,也造成實體經濟“失血”。
在著名的“U幣傳銷案”中,傳銷組織涉及23個國家22萬註冊會員,國內有31個省市區3.6萬名註冊會員,涉案金額高達5億元。不止“U幣傳銷案”,許多金融傳銷崩盤時,金額都已高達數億元。
“金融傳銷嚴重損害了公眾利益,並滋生大量境內外犯罪活動。”武長海説,參與者容易被洗腦,由於財産損失大,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此外,金融傳銷還容易成為犯罪分子洗錢的渠道。
專家認為,預防和打擊新形勢下的金融傳銷,完善立法、提升監管、加強預警是關鍵。
——擴大法律保護範圍,儘快對金融傳銷定性。
據悉,我國現有關於傳銷的法律法規,只有2005年《禁止傳銷條例》和2008年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組織領導傳銷罪”,距今均有10年左右,其規定較為寬泛,主要針對傳統傳銷形式,缺少具體可操作的細節,難以適應金融傳銷跨地域、傳播快、取證難等實際情況。
“傳統的立法沒有涵蓋金融傳銷,也沒有授權監管部門實施專門監管。”武長海説,金融傳銷是隨著網際網路金融快速發展而氾濫的,其中很多是虛擬、玩概念的東西,對其違法行為定性確有一定困難,工商總局曾會同央行、銀監會討論,仍未對“金融傳銷”定性。
——形成監管合力,升級監管技術。
“舉報傳銷時是工商在管,只有涉及刑事案件,公安才管,很多金融傳銷都是全國範圍甚至全球範圍的,屬地管理原則導致舉報無門。”李旭建議,應當完善舉報者權益保護機制,並適當提供一些獎勵,“目前的監管方式打擊了舉報者積極性,受害人擔心舉報後投資的錢要充公,寧可採取堵門、打砸等方式,也不願舉報。”
“金融傳銷主要通過微信等平臺完成,監管技術必須與時俱進。”武長海説,微信等社交平臺對及時發現和制止傳銷犯罪的發生、發展有得天獨厚的技術優勢,對金融傳銷負有不可推卸的自我審查和自我管控責任。
——建立政府預警機制,提高公眾防範意識。
“金融傳銷的參與者既有農民、下崗工人,也有白領、公務員、離退休老人甚至金融從業者,數目非常龐大。”李旭説,對普通投資者來説,要有防範意識、風險意識,“天上不可能掉餡餅,要多質疑,多去相關部門求證。”
而對於政府部門來説,預防和打擊金融傳銷必須“早發現、早預警”,及時建立預警機制,多普及金融傳銷相關知識。“很多投資者聽不進親朋好友的勸阻,卻往往對政府機關發佈的資訊比較信任,只有政府部門早介入,才會盡可能減小投資者的損失,阻止更多投資者加入。”李旭説。
武長海建議,要適時制定民間融資相關法律法規,提供有效的社會防護性保障,降低交易成本和法律隱患,同時加強學金融、懂法律的教育,提高投資者素質。
初審編輯:高聰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