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北京公佈2017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 杜燕 攝
(記者 杜燕) 今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佈北京市2017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提升了社會保障待遇水準,促進民眾增收。其中,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2000元。
企退人員養老金平均水準增至3770元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為北京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職、退養的企業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將提高到每月3770元。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7月15日即可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城鄉居民養老金月增50元
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75元。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7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2017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當年受益人群為85.2萬人,其中享受基礎養老金的人數為43.7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人數為41.5萬人。
據了解,北京市自2011年起,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每年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他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進行調整。今年是連續實施的第七年和第八次調整。基礎養老金已由最初制度建立時的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560元,福利養老金也由最初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475元,均實現了待遇翻番。
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8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準,保障其基本生活,今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8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每人平均達4387元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北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逐年進行了調整。2017年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具體如下: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調整到4387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調整到2169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310元,調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248元,調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186元,調整到2311.8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2548元調整到2770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22元。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70元。
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人員共1.3萬人。
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2000元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提高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調整為2000元,增加110元。
同時,相應提高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1元提高到每小時22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9.9元提高到每小時52.6元。
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