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發澄清公告 否認為股權激勵而財務造假

2017-04-20 09:02:06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貴州茅臺發澄清公告 否認為股權激勵而財務造假---對於財務公司,貴州茅臺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存放在財務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值得一提的是,在貴州茅臺發佈2016年年報後,有媒體質疑公司或實施股權激勵而隱藏利潤。

  市值超過5000億元,公司股價突破400元/股,貴州茅臺在成為資本市場中的明星的同時,公司也遇到了“財務造假”的煩惱。

  昨日晚間,公司發佈澄清公告,並否認公司隱藏利潤。同時,公司稱,貴州茅臺作為一個擁有悠久歷史的傳統企業,公司積極踐行誠信經營,做有良心、負責任的企業。公司堅持現金分紅,不做“鐵公雞”,始終以良好的經營業績回報股東、回報社會。

  貴州茅臺在澄清公告中稱,近日有部分媒體發表並轉載了題為《茅臺財報涉嫌造假:隱藏利潤45.66億元或為方便做股權激勵》等相關報道。針對報道所涉內容,貴州茅臺列舉五點進行回應。

  媒體質疑,2016年,母公司報表營業成本40.12億元,合併報表營業成本34.10億元。為什麼差距這麼大?説明利潤可能被操縱。

  對於利潤問題,貴州茅臺表示,自2012年白酒行業深度調整以來,公司積極適應經濟新常態,努力實現市場轉型、消費轉型,使茅臺酒、系列酒消費群體不斷擴大,到2016年供不應求開始出現。2016年,經銷商從打款到提貨需要兩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公司堅持“崇本守道、堅守工藝、貯足陳釀、不賣新酒”的品質觀,三季度符合産品品質標準的基酒不足,經銷商按計劃打款,造成公司三季度預收賬款大幅增加。四季度符合産品品質標準的基酒供應充足,供銷基本平衡,四季度預收賬款基本與三季度持平。因此三、四季度預收賬款符合茅臺生産工藝特質。因茅臺酒産能限制,公司庫存産成品主要是系列酒及準備2017年1月上市的雞年生肖酒。

  關於消費稅問題。公司表示,2015年12月,貴州省國稅局下發了《關於核定部分白酒産品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通知》(黔國稅函【2015】387號),導致公司消費稅稅基提高,消費稅增幅較大。

  對於財務公司,貴州茅臺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存放在財務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於同期商業銀行存款利率。同時,公司還能獲得財務公司經營收益。

  關於股東利益。公司一直致力於為股東創造更好的效益,從未侵佔股東利益。自上市以來,每年通過現金分紅與投資者分享企業改革發展成果。截至2015年度,公司現金分紅已累計超過351億元,約佔上市以來累計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總額的40%。按照《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擬實施現金分紅約85.26億元,佔公司2016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的51%。

  值得一提的是,在貴州茅臺發佈2016年年報後,有媒體質疑公司或實施股權激勵而隱藏利潤。

  對此,茅臺表示,公司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鋻於省國資委等相關部門未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目前尚未啟動股權激勵有關工作。因此相關報道所稱的茅臺截留利潤是為股權激勵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夏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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