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趙薇和萬家文化郎情妾意了這麼長時間,分手了,一分錢分手費都不用付,估計還是因為明星面兒大,不過在輿論環境中,這事兒還沒完。
萬家文化7日晚間公告,收到浙江證監局監管函,要求説明與龍薇傳媒是否積極促成股權轉讓交易的完成,股權轉讓終止理由的充分合理性,以及解除此次股權轉讓的詳細過程。估計官方也在犯嘀咕,所以才要窮究交易細節,想知道到底哪個環節有貓膩,出了啥子問題。
趙薇和萬家文化的事兒,從去年12月23日開始,趙薇控制的龍薇傳媒和萬家文化大股東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擬以6000萬元撬動30億元的大杠桿,購買萬家文化上市公司1.85億股,進而獲得控制權,有可能在控制公司後注入其他資産。大概是明星影響大,交易所出具監管函要求披露資金來源,這才知道原來大部分都是借錢,6000萬元資金也是龍薇傳媒借股東的。這杠桿太大了,就這樣監管函一封封的發,到後來龍薇傳媒説借不到錢了,要縮小交易規模,收購股權一下子減到3200萬股,轉讓總金額也由30億元調整為約5.29億元 。
但是縮小了規模,交易還是沒兌現,在3月31日萬好萬家大股東萬好萬家集團和龍薇傳媒決定終止股份轉讓。至於終止原因,是因股份轉讓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龍薇傳媒提議,雙方解除股權轉讓協議。
對於這個股份轉讓的客觀條件,龍薇傳媒在回應上交所的問詢函時表示,因為萬家文化收到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結果無法預知,交易存在無法預測的法律風險。萬家文化現在當然存在風險了,遇到風險就要撤,也不是沒道理,但是這個風險恰恰跟趙薇有關係,假若當初趙薇不是用這麼大杠桿,監管層可能也就不會這麼一來二往窮追不捨,也不會發什麼監管函。
交易黃了,萬家文化集團還將此前收取龍薇傳媒的2.5億元在60天內返還給龍薇傳媒,雙方還互不追究違約責任,互不要求對方承擔任何滯納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