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的宋先生在位於城區北宮東街與北海路交叉口附近的濰坊健麗健身館辦了一張家庭卡,消費幾次後,近日他被告知,不能帶兒子進羽毛球館活動。“當時辦的是家庭卡,就是為了帶兒子來游泳、打羽毛球,現在為啥突然限制消費了呢?”1月18日,宋先生向本報反映此事。
娃打羽毛球被阻
“2015年8月15日,我帶孩子去濰坊健麗健身館辦會員卡,得知有一種1800元的家庭卡,可以全家人用,全年可以健身100次。銷售人員建議我們辦兩年期的卡,每年優惠200元。”宋先生告訴記者,他辦理了一張兩年期的家庭卡,主要是想在空閒時間帶10歲的兒子打羽毛球和游泳。
“2015年12月26日,我們去打羽毛球時被工作人員告知,孩子太小,不能到羽毛球館活動。”宋先生説,辦卡時銷售人員承諾可以進行所有項目的消費,但孩子必須有大人陪同。
“健麗健身館反饋的資訊顯示,我們已經消費7次。為啥之前可以打球,現在突然不讓了呢?”宋先生感到不理解,“無奈之下我要求對方退回第二年的費用,但該館負責人不同意”。
律師稱屬於違約
18日,記者來到健麗健身館。前臺工作人員表示,三樓是器械區,兒童不得到三樓活動。記者在前臺看到,這裡確實有未成年人不得到三樓活動的提示牌。
為宋先生辦理家庭卡的會籍顧問徐先生表示,他們一直有這一規定,辦卡時已告知會員。
記者在健麗健身館三樓看到,羽毛球館是一個單獨的場館,進入時要穿過器械區。徐先生表示,如果宋先生撤銷訴訟,他們可以退還一年的費用,但剩餘未消費次數的錢不退。
記者查看宋先生與健麗健身館簽署的協議書發現,消費項目一欄並未標注限制。
對此,山東日中律師事務所的萬國斌律師表示,協議沒有列明消費限制,健身館在消費過程中臨時增設,是一種違約行為。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