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東營9月20日訊 日前,從利津縣教育局獲悉,近期,該縣將採取多種措施,進行全面核實,進一步規範學籍管理工作,嚴明工作紀律,嚴禁“空挂學籍”等違規情況存在。
一是嚴控“空挂學籍”行為。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13〕7號)“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人籍合一”的要求,嚴禁學籍與實際就讀學校分離的“空挂學籍”行為。學校在辦理完學生轉學手續後一週內安排學生入校或離校,嚴格禁止“借讀”等違規行為。
二是規範辦理程式。嚴格執行《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學生不得隨意轉學,確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准予轉學。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義務教育段學生在本學區內一般不予轉學。 嚴格控制班額,小學每個班級不超過 45 人,初中高中不得超過 50 人。超班額的學校不得接受對應年級轉入學生。為提高工作效率,繼續實行學籍異動集中辦理方式,每週二、週四以鄉鎮為單位(縣直以學校為單位)集中到縣教育局辦理。
三是加強組織管理。各中小學校長是學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所有學籍異動手續必須由校長簽字。各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平臺維護和管理,及時處理日常學生轉學、休學等學籍資訊變更。加強平臺和學籍資訊的安全管理,除統計數據外,未經允許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洩露學生學籍資訊。同時,切實加強學籍管理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管理水準,並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是強化督查落實。教育局將加強對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督導和檢查,對違反學籍管理規定並造成一定後果和影響的,視情節追究責任。9月底前,縣教育局將對各學校“空挂學籍”行為進行一次普查。各鄉鎮(街道)教育辦、中心學校,各縣直學校要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對存在“空挂學籍”不予糾正的嚴肅追究責任,並對違規學校及相關班主任在全縣教育系統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