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5月26日通過了《山東省2016-2020年依法治省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 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社會治理創新依法有序進行。
《規劃》中説,全省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自覺加強法治修養,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帶頭敬畏法治、信仰法治、厲行法治。完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分級分類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法治專題培訓。探索建立領導幹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測評指標體系,將測評結果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
在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建設法治政府方面,《規劃》明確,不斷健全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到2020年末,實現全省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法律顧問全覆蓋。 重大行政決策非經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不得作出。建立健全並嚴格實施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 另外,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科學劃分執法許可權,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完善執法程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
為保證司法公正,《規劃》提出積極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推動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制度,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嚴格落實《山東省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發現問題嚴肅處理。建立對犯罪嫌疑人、罪犯的辯解、申訴、控告認真審查、及時處理機制,完善偵查、起訴和審判環節重視律師辯護、代理意見工作機制。對不服司法機關生效判決、決定的申訴,逐步實行由律師代理制度。對聘不起律師的申訴人,納入法律援助範圍。
推進依法治省,離不開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規劃》強調,完善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述德述法、民主評議、談話誡勉和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行為的監督。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平臺建設,依法管理和規範輿論監督,維護輿論監督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