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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1月29日訊
截至1月26日12時,山東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59件,28日晚上舉行的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決定,將14件作為代表議案處理,其餘45件議案改作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
作為代表議案處理的14件議案分別是:青島代表團李蔚等22名代表提出的第1號關於儘快制定《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條例》的議案;德州代表團王震秀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2號關於制定《山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的議案;德州代表團魏榮慶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4號關於制定《山東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高永勝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0號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鞠艷峰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1號關於制定《山東省種子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楊沂城等15名代表提出的第13號關於修改《山東省計量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林波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5號關於修改《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王景連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16號關於修改《山東省全民體育健身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丁繼芬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18號關於修改《山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的議案;臨沂代表團程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22號關於制定《山東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的議案;德州代表團魏榮慶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30號關於制定《山東省禁毒條例》的議案;濰坊代表團李瑞豐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31號關於修改《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的議案;濰坊代表團王玲玲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32號關於修改《山東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的議案;濟寧代表團於安玲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40號關於修改合併《山東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山東省林業種子苗木管理條例》的議案。
按照大會主席團確定的議案截止時間,到1月26日12時,大會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出的議案59件。其中,財政經濟方面的14件,內務司法方面的10件,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的6件,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21件,農業與農村方面的6件,民族僑務外事方面的2件。除上述14件被確定為代表議案處理外,其他45件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議案改作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
另外,截至1月28日下午,本次會議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362件(含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的45件代表議案)。這些建議、批評和意見,將及時交有關部門和組織研究辦理並答覆代表。
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秘書處認為,今年代表們所提的議案立足我省改革大局,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和前瞻性,更加貼近民生,關注法治山東建設,聚焦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議案品質有新的提高。另據了解,和以往提交議案不同的是,本次大會期間,代表議案建議網路辦理系統正式啟用,實現了代表議案的網上提交、審核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品質。
擬作為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的代表議案目錄(45 件)
一、財政經濟方面12件:
1、萊蕪代表團馬保嶺等10名代表:關於加快濟萊同城發展建設省會副中心的議案 (第9號)
2、聊城代表團高慶余等11名代表:關於進一步推動我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的議案 (第26號)
3、聊城代表團高慶余等12名代表:關於推廣應用工業新能源産品 進一步美化我省環境的議案(第27號)
4、濰坊代表團朱蘭璽等10名代表:關於加快能源結構調整 淘汰落後産能的議案 (第34號)
5、濟寧代表團王瀟夏等11名代表:關於電子商務與傳統商務融合共贏促發展的議案 (第39號)
6、濟寧代表團丁行等11名代表:關於開發LNG燃料動力船舶 推進綠色造船和生態航運的議案 (第41號)
7、泰安代表團劉學敏等11名代表:關於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的議案 (第42號)
8、濟南代表團薛興海等10名代表:關於建立省財政資金扶持公交基礎設施建設機制的議案 (第43號)
9、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將高青縣列入省健康服務業創新示範區的議案 (第47號)
10、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支援高青縣光伏項目建設的議案 (第48號)
11、淄博代表團劉紅連等10名代表:關於加大政府財政資金對種植養殖鮮活農産品的農業龍頭企業扶持力度的議案(第51號)
12、聊城代表團齊元臣等12名代表:關於小額貸款公司享受金融機構相關政策的議案 (第52號)
二、內務司法方面8件:
1、德州代表團邢建剛等11名代表:關於制定《山東省養老保健服務工作條例》的議案 (第3號)
2、德州代表團王震秀等12名代表: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議案 (第6號)
3、德州代表團孟令興等11名代表:關於支援齊河撤縣設市的議案 (第7號)
4、泰安代表團鐘敏等11名代表:關於我省亟待出臺杜絕校園暴力 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地方性法規的議案(第12號)
5、濟寧代表團陳梅等11名代表:關於發揮商業保險作用 完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議案 (第35號)
6、濟寧代表團陳其蕓等11名代表:關於對我省電動汽車生産使用管理進行立法的議案 (第36號)
7、濟寧代表團吳亞萍等12名代表:關於出臺《電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議案 (第37號)
8、濟寧代表團溫永明等11名代表:關於出臺《山東省養老機構條例》的議案 (第38號)
三、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 3件:
1、德州代表團劉紅曉等11名代表:關於修訂《省人口計生條例》對符合原政策下獨生子女家庭進行適當補助的議案(第5號)
2、濰坊代表團王英華等10名代表:關於加強基層醫療體系建設 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的議案(第33號)
3、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支援高青縣陳莊西周考古遺址公園項目建設的議案 (第56號)
四、城鄉建設與環境資源保護方面17件:
1、德州代表團崔霞等11名代表:關於實現山東城際鐵路與京津冀城際快捷交通網互聯互通 推進協同發展的議案(第8號)
2、東營代表團茍增傑等11名代表:關於加快建設環渤海高速公路的議案(第19號)
3、東營代表團燕振誠等11名代表:關於加快建設濟南-濱州-東營城際鐵路和京滬二線、環渤海高鐵的議案 (第20號)
4、泰安代表團張成偉等10名代表:關於規劃建設濟南(長清池東站)至肥城軌道交通的議案(第21號)
5、東營代表團燕振誠等11名代表:關於加快推進德大鐵路雙線建設的議案 (第23號)
6、東營代表團崔建華等11名代表:關於加快改造提升東營機場 打造區域中心空港的議案 (第24號)
7、東營代表團霰景亮等11名代表:關於將G25長深高速(高青至廣饒段)向西延伸至濟南機場的議案(第25號)
8、萊蕪代表團張釗等11名代表:關於加快鋼結構建築推廣應用的議案 (第28號)
9、青島代表團王洪亮等11名代表:關於儘快修改《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有關條款的議案 (第29號)
10、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對高青縣爭取實施小清河通航項目給予支援的議案 (第45號)
11、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李中路升級為省道的議案 (第46號)
12、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對高青通用機場建設項目給予支援的議案 (第49號)
13、淄博代表團劉紅連等10名代表:關於農村新建居民小區取暖用電性質和價格問題的議案 (第50號)
14、濟南代表團薛興海等10名代表:關於將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納入省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的議案(第53號)
15、淄博代表團魏心東等11名代表:關於修建濟南—濰坊高速公路的議案 (第57號)
16、臨沂代表團林波等10名代表:關於強化企業LNG使用規範的議案 (第58號)
17、菏澤代表團穆傑等12名代表:關於將合肥淮北城際鐵路與魯南通道連接的議案 (第59號)
五、農業與農村方面3件:
1、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對高青縣建設引黃閘給予支援的議案(第44號)
2、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支援高青列入國家級農産品安全區的議案(第54號)
3、淄博代表團劉忠遠等10名代表:關於支援高青黑牛基地列入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的議案(第55號)
六、民族僑務外事方面 2件:
1、濱州代表團李守江等10名代表:關於弘揚渤海革命老區精神 發展紅色旅遊的議案(第14號)
2、聊城代表團高慶余等11名代表:關於促進我省新型旅遊業快速高效發展 助力經濟建設的議案(第1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