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楊華峰 攝
2010年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已經提出基本普及學前教育。
“重視0-3歲嬰幼兒教育。”綱要中指出。構建早期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成為綱要的應有之義
□ 本報記者 陳 磊
□ 本報實習生 陳佳韻
上週末,家住北京市海澱區的李女士,再一次因為教育孩子和婆婆爆發了一次“戰爭”。
“兩代人在教育孩子方面理念相差太大。”李女士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但看著自己日漸隆起的肚子,讓婆婆回老家的念頭只好打住。
李女士滿面愁容:因為照看大寶,她與婆婆口角不斷,直到將大寶送進一家民辦幼兒園、婆婆回老家才結束;二寶出生後,自己上班期間,也必須由婆婆照看,難道再熬到將二寶送進幼兒園?
李女士不禁感慨,孩子上幼兒園之前的早期教育,難道只能由家庭承擔?
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我們過去的觀念是,嬰幼兒的養育是家庭事務,由家庭獨自承擔,但現在的觀念正在轉換,即除了家庭養育,還應有相應的公共服務。為此,我國亟需出臺相關制度,彌補此空白。
養育孩子如同“走鋼絲”
李女士和婆婆的“戰爭”源於孩子吃午飯問題。當天是週末,還在上學前班的孩子起床比較晚,吃完早飯已經快10點鐘,因為下午有足球課,婆婆不到12點就把午飯做好了。
“該吃飯了,吃完飯咱們要去上課。”中午時分,已經坐上餐桌的李女士對著正在玩玩具的孩子喊道。
“媽媽,我不餓。”孩子頭也不抬,自顧自玩。
擔心孩子下午上課時餓了沒飯吃,李女士邊吃飯邊繼續催孩子,但孩子依舊在玩。
孩子的奶奶看李女士的臉色越來越嚴肅,趕忙端著一碗飯走到孫子面前,要給孫子喂飯。
看著這一切,李女士的火突然就爆發了:“媽,孩子不能這麼慣著,有手有腳就要自己吃飯。”
“我也不是慣著,孩子這會兒不餓……”
“媽,您這還不是慣著?到飯點不吃飯,自個還在玩玩具,踢球的時候如果餓了怎麼辦。”李女士聲音陡高。
最終,由於李女士還懷著二孩,婆媳兩人停止了口角。
回憶幾年來的日子,李女士頗感無奈。她是一名80後,在一家大型民營企業工作,接著認識了現在的先生,兩人結了婚、買了房,生活平靜而幸福。
然而,這種生活因為孩子的到來而被打破。2011年,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出生。産假結束後,為了繼續工作,李女士同意由婆婆到北京幫著照看孩子。隨著孩子一天天長大,李女士與婆婆的矛盾日漸增多。
李女士主張用紙尿褲,婆婆希望用尿片;李女士給孩子各種啟蒙,婆婆卻覺得孩子還小以玩兒為主;李女士喜歡兒子乾乾淨淨,婆婆則認為孩子在地上滾爬沒什麼……
李女士表示,自己在養育孩子時經常跟婆婆意見相左,但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再加上要協調家庭與工作的平衡,“真像走鋼絲一樣”。
孩子兩歲半以後,李女士把孩子送進一家民辦幼兒園,婆婆也回到了老家,小家庭的生活自此歸於忙碌而平靜。
2016年,國家全面放開二孩政策,也打破了小家庭的平靜——李女士懷了二胎,不得不再次請婆婆到北京幫著帶孩子。
李女士想知道的是,既然國家已經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什麼時候能考慮孩子早期教育公共服務的問題?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尚曉媛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中國早期教育發展不足,的確是個大問題。
南開大學經濟學院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教授原新對《法制日報》記者説:“的的確確這是比較缺失的一塊。”
社會化養育仍屬空白
相比李女士,周女士更為無奈。
周女士早年畢業于國內一所一流大學並拿到碩士學位,然後留在北京,如今已經工作了12年。2011年,周女士生下兒子。隨後的5個月休假時間裏,單位領導每月支付一筆補助金,以補貼她的家庭開支。她還從社會保險機構領取了一萬多元的生育津貼。
然而,休假結束後,周女士向單位提出辭職:因為沒有人幫她帶孩子,只能辭職在家當一個全職媽媽。
隨後的日子裏,周女士一家像打仗一樣緊張:早上起來,一個人帶孩子,一個人做早飯,同時準備中午飯。吃完早飯,丈夫踩著點去上班,她在家帶孩子。下午,丈夫踩著點下班,替換周女士。等到兩人吃完晚飯,收拾一天的家務,已經累得筋疲力盡。
與此同時,家裏的收入立即直線下降,每月的收入僅能勉強維持正常的生活支出、房貸支出和養孩子支出。
孩子滿一歲之後,周女士考慮請一位育兒嫂。然而,當他們聯繫專門的育嬰公司時,發現初級育兒嫂的報價是每月3800元,每週休息一天,由僱主家負責吃住;稍有經驗的育兒嫂報價在每月4500元左右。
這將是他們難以承受的負擔,她唯一能做的,只能是等待著孩子上幼兒園。
事實上,周圍像周女士一樣養育嬰幼兒的夫婦並非沒有。周女士所在小區的幾棟居民樓,2011年到2012年出生的孩子將近20個,其中,有兩對夫婦獨自帶孩子,都是女方辭職在家;一對夫婦由保姆帶孩子;其他孩子是由一到兩位老人帶。
現如今,孩子已經上幼兒園大班,班裏30多個孩子,僅有3對夫婦自己帶孩子,其他多是老人幫著帶。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4年出生人口為1623萬人,2015年出生人口為1655萬人。兩年間,新出生人口達3278萬人。
如此龐大的新生兒數量,對託兒機構的需求非常迫切。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曾發佈《中國婦女綠皮書》顯示:在北京和上海接受調查的家長中,分別有55.3%和69.8%的人認為3歲以下的幼兒適宜入托,而這一部分人主要是雙職工家庭。
然而,如此迫切的託兒需求,卻沒有機構能夠提供養育服務。周女士家附近,兩家公立幼兒園只接受滿3周歲的幼兒,還必須提前報名。四五傢俬立幼兒園倒是接受3周歲以下的幼兒,但也要求滿兩周歲,收費也不低。其中一家大家評價不錯的幼兒園,週一到週五日托,每月的費用在4500元。
一傢俬立幼兒園的工作人員還反問周女士:“不到兩歲的寶寶,還不會完整表達自己的意思,你就是把他放我們這裡,如果餓著病著怎麼辦,你也不放心吧?”
可以説,托幼是一種公共服務,一方面具有保育、教育幼兒的功能,另一方面有利於婦女就業、解除家庭後顧之憂並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教授曾曉東曾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我國,對兒童提供什麼樣的服務、為家庭平衡工作與兒童養育之間的衝突提供什麼幫助,都還未進行系統思考,由此導致的結果是,既沒有提供相應公共服務,也沒有培育出相應的市場化服務。
制定行政法規予以保障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新中國成立初期,曾對嬰幼兒保育作出制度安排——鼓勵城市中的工礦企業、機關、團體舉辦託兒所,以“解決勞動婦女的孩子的寄託與教育問題”。改革開放以後,託兒所數量日漸縮減。
原新也發現,改革開放以後,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的過程,我們有一個很大的動作就是企業減負,該社會承擔的事情應當由社會承擔,但很遺憾,在這個過程中,託兒所從中國基本消失了。
曾曉東認為,我們應該對此客觀看待,這種制度是和當時的財稅制度聯繫在一起的,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規定企業提供福利。現在,政府和企業的關係已經從“上繳利潤”變為“依法納稅”,要求企業提供相應的福利設施已經不再合法。
“除了財稅制度外,為方便婦女就業而提供的兒童養育的模式和品質也受到了質疑。因為設計兒童養育制度的出發點,是服務於兒童的發展而非服務於女性就業。”曾曉東補充説。
曾曉東認為,當然,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建立社會化嬰幼兒養育服務體系的重要性。重要性的表現之一是,祖輩看管打亂了年輕人及老年人各自的生活軌跡。其中,老年人和年輕人的衝突,老年人和年輕人各自付出的心理代價,是難以計算和度量的,這也成為家庭矛盾的主要來源。重要性的表現之二,就是隔代撫養産生的兒童發展問題。有許多研究表明,祖輩撫養的兒童,相對於父母養育的兒童,膽小、不合群、自理能力差。
“這些都在説明,政府部門需要儘快研究建立包括嬰幼兒養育體系在內的兒童發展‘所有服務’框架。”曾曉東説。
實際上,這個問題已經開始納入國家教育發展視野。
2010年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2010~2020年)》,已經提出基本普及學前教育。“重視0-3歲嬰幼兒教育。”綱要指出。構建早期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成為綱要的應有之義。
2015年12月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在“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綱要的要求顯得更為迫切。
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一週後,全國計劃生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會議強調,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依法實施全面二孩政策,其中包括“要加強托幼、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提供。
但這一具體的制度該如何設計,顯然國家層面還在醞釀之中。
下月初,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司局將就“完善全面兩孩政策配套措施”召開專題研討會,其中就包括如何“加強托幼、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
對此,曾曉東表示,實際上,如何分割社會和家庭對0-3歲嬰幼兒的養育責任,是發達國家普遍面對的公共政策選擇問題。
按照選擇的道路不同,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英美模式,養育兒童被認為主要是家庭的責任,政府在嬰幼兒養育中的責任以不替代父母責任為標準。第二種模式是北歐模式。政府在兒童養育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不僅提供慷慨的育兒假期、育兒補貼,還提供機構化的兒童養育服務,以平衡家長工作和生活的衝突。
曾曉東建議,如果僅僅考慮0-3歲嬰幼兒的養育服務,考慮到中國人祖輩養育的傳統以及家庭成員之間相互依賴程度強的特點,同時也考慮嬰幼兒養育的巨大成本,家庭為主、社會為家庭提供可選擇的嬰幼兒養育服務可能是比較恰當的模式,並作出相應的制度安排。
曾曉東認為,使用“可選擇性的嬰幼兒養育”模式,而不是社會與家庭分擔的陳述方式,主要是想強調選擇自由。
尚曉媛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對生育期的適齡夫婦提供更靈活的就業選擇,使他們可以更好地照料自己的孩子,並實現照料和工作之間的平衡。例如,在有薪産假之外,允許生育第二胎的父母享受更加靈活的就業和更長時間的不帶薪、或半薪半職的生育假期。
尚曉媛認為,這就需要國家支援多層次早期教育的發展,把早期教育逐步納入國家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中。
原新的建議則是,在依法行政大框架下,對於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相關規定,最好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確保0-3歲嬰幼兒的養育得到制度化保障。
“在接收0-3歲嬰幼兒的託兒所普遍缺失的大背景下,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應該率先設置單位的哺乳和嬰兒照護場所。”原新説,“現在提倡政府和企業興辦託兒所可能一時難以實現,那麼首先創造一些母乳餵養的公共環境和空間,並不是難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