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特大重大突發事件 最遲5小時內要發權威資訊

2016-11-16 09:13:28 來源:中國西藏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提出,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資訊,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實施細則指出,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政務輿情的回應工作,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

實施細則要求,明確回應責任。對涉及國務院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政務輿情,國務院相關部門是回應主體;涉及地方的政務輿情,屬地涉事責任部門是回應主體;涉及多個地方的政務輿情,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是回應主體。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實施細則要求,突出輿情收集重點。重點了解涉及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政府常務會議和國務院部門部務會議議定事項的政務輿情資訊;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資訊;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資訊;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資訊;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實資訊等。

實施細則指出,做好研判處置。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建設性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要對外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研究解決的情況要對外公佈。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發佈。對公眾不了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要主動發佈權威資訊,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錯誤看法,要及時發佈資訊進行引導和糾正。對虛假和不實資訊,要在及時回應的同時,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路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進一步做好專項回應引導工作,重點圍繞“兩會”、經濟數據發佈和經濟形勢、重大改革舉措、重大督查活動、重大突發事件等,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

實施細則還指出,提升回應效果。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要及時發佈資訊。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資訊,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針對重大政務輿情,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和網站的溝通聯繫,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通過購買服務、完善大數據技術支撐等方式,用好專業力量,提高輿情分析處置的資訊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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