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叫停流日文物拍賣:將追索撤拍文物

2016-11-05 08:24:46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日本某拍賣公司原計劃10月底拍賣數件中國流失文物一事,已被國家文物局發函叫停。國家文物局昨天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證實,日本某拍賣公司原計劃10月底拍賣數件中國流失文物一事,已被國家文物局發函叫停。

部分本次撤拍的中國流失文物

  部分本次撤拍的中國流失文物

日本某拍賣公司原計劃10月底拍賣數件中國流失文物一事,已被國家文物局發函叫停。目前這些文物已撤拍。國家文物局表示,對於任何確認為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將保留追索的權利。據了解,這是國家文物局首次成功叫停海外中國流失文物拍賣。此前圓明園鼠首和兔首曾被法國佳士得拍賣行高價拍賣,國家文物局也曾多次約見並致函,但最終未能阻止拍賣。

  日本某拍賣公司原計劃10月底拍賣數件中國流失文物一事,已被國家文物局發函叫停。目前這些文物已撤拍。國家文物局表示,對於任何確認為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將保留追索的權利。據了解,這是國家文物局首次成功叫停海外中國流失文物拍賣。此前圓明園鼠首和兔首曾被法國佳士得拍賣行高價拍賣,國家文物局也曾多次約見並致函,但最終未能阻止拍賣。

  國家文物局昨天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證實,日本某拍賣公司原計劃10月底拍賣數件中國流失文物一事,已被國家文物局發函叫停。目前這些文物已撤拍。國家文物局表示,對於任何確認為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將保留追索的權利,並希望有關機構和個人認真遵守相關國際公約精神,不買賣非法流失的他國文物,不以此類文物為名進行商業炒作。

  日本拍賣中國流失文物被叫停

  近日,有網友爆料,國家文物局向日本橫濱國際拍賣株式會社發函,要求停止拍賣中國流失文物。根據網友提供的圖片,這封《關於停止拍賣中國流失文物的函》中提到,上述日本拍賣公司原計劃于10月29日至31日在日本東京舉辦“橫濱國際2016秋季五週年拍賣會”,拍品中第734號唐代天王敦煌壁畫、第735號唐代木質彩繪佛像人物故事壁畫(三件)一組、第736號唐代木質彩繪佛像人物故事壁畫(七件)一組、第737號唐代木質彩繪佛像人物故事壁畫、第738號唐代釋迦牟尼敦煌壁畫、739號延昌-唐代國華佛典等手寫唐經一批等標的為大谷光瑞等從中國非法劫掠的文物。

  國家文物局要求該拍賣公司遵守相關國際公約精神,尊重中國人民的感情,停止拍賣這些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並將對有關文物保留追索權利。此前,橫濱國際拍賣相關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確實收到了相關文件,調查後最終決定撤拍,將拍品返還給了委託人。

  停拍文物係“從中國非法劫掠”

  公函中提到的這些文物為大谷光瑞等從中國非法劫掠而來。大谷光瑞1876年出生,是日本佛教真宗派西本願寺第22代法主,1902年至1913年期間,大谷光瑞曾先後組織過三支探險隊深入中國西北地區,足跡遍佈我國新疆、內蒙古、甘肅、青海、寧夏等40余座城鎮,294個佛跡點。通過亂挖、亂掘和切割等破壞手段,在中國掠奪走了數以十萬計的珍貴文物。這些文物多數是通過大連港登船運往日本,其中佔比重最大的當數漢籍圖書與碑拓,給中國文物古跡造成了極大破壞。大谷光瑞還是日本大正天皇的姐夫,在日本曾享有極高的社會地位。然而,據媒體報道,對於國家文物局公函中提到的幾件標的為大谷光瑞等“從中國非法劫掠的文物”的説法,橫濱國際拍賣相關人士僅表示“還沒有最後核實”。

  首次成功叫停海外拍賣中國流失文物

  針對日本橫濱國際拍賣株式會社撤拍中國流失文物一事,北青報記者昨日從國家文物局得到了證實。國家文物局表示,獲悉日本某機構計劃拍賣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後要求其停止拍賣,隨後拍賣機構撤拍了相關文物。國家文物局強調,我國一貫反對並譴責買賣非法流失文物的行為,“對於任何確認為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將保留追索的權利”,並“希望有關機構和個人認真遵守相關國際公約精神,尊重文物原屬國人民的感情,不買賣非法流失的他國文物,不以此類文物為名進行商業炒作”。

  據了解,這是國家文物局首次成功叫停海外中國流失文物拍賣。此前,2009年,在法國巴黎大皇宮舉辦的“伊夫·聖洛朗與皮埃爾·貝爾熱珍藏”專場拍賣會上,圓明園鼠首和兔首銅像被法國佳士得拍賣行高價拍賣,引發華人世界的抗議潮。國內曾組織了近百人的律師團赴法抗爭,國家文物局也曾多次約見並致函佳士得有關負責人,但終究沒能阻止拍賣。

  立法明確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不得上拍

  值得一提的是,在該事件發酵之前,國家文物局已印發了《文物拍賣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指出,被盜竊、盜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確屬於歷史上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等幾類物品,不得作為拍賣標的。該辦法比《關於停止拍賣中國流失文物的函》的簽署提前了一天。

  根據《辦法》,不得作為拍賣標的物品包括:依照法律應當上交國家的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義進行宣傳的標的;被盜竊、盜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確屬於歷史上被非法掠奪的中國文物;公安、海關、工商等執法部門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沒收、追繳的文物,以及銀行、冶煉廠、造紙廠及廢舊物資回收單位揀選的文物。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以及非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國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貴文物;國有不可移動文物及其構件;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有可能産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標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流通的文物。此外,《辦法》中明確,國家對拍賣企業拍賣的珍貴文物擁有優先購買權。

  文/本報記者 趙婷婷 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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