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網路食品安全受監管 第三方平臺要備案

2016-09-28 09:04:20 來源:廣西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2016年10月1日起,《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在全國正式施行。

廣西新聞網(記者 蘇琳) 2016年10月1日起,《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全國正式施行。9月27日,廣西食品藥品監督局在南寧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了該《辦法》的主要內容,以及廣西下一步加強網路食品安全監管的主要措施。

這批經營者10月30日前趕緊備案

據悉,《辦法》對加強網路食品安全監督做了四項主要規定。一是規定網路平臺和入網銷售者的義務;二是規定違法行為的管轄;三是規定責任約談的情形;四是規定了法律責任。

《辦法》指出,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准後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而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産經營者則需向所在地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會上強調,《辦法》出臺前,已從事網路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産經營者,要在今年10月30日以前向相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嬰幼兒奶粉將不會出現益智等宣傳語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李勇強在會上介紹説,《辦法》明確了入網食品生産經營者不得從事的行為,其中包括網上刊載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資訊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網上刊載的非保健食品資訊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等。

在資訊公示方面,保健食品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入網交易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食品生産經營者,還應當依法公示産品註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持有廣告審查批准文號的還應當公示廣告審查批准文號,並連結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對應的數據查詢頁面。需要特別説明的是,對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要求不得進行網路交易。

網路訂餐的第三方平臺要公示這些資訊

《辦法》施行後,網路訂餐的安全性將成為一個關注的熱點,網路訂餐要如何監管,也成為大眾最想知道的問題之一。對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局食品餐飲監管處副處長廖桂蘭表示,網路訂餐大多數屬於第三方平臺,也有極少數是自建網站,因此分別按照對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的要求來監管。

廖桂蘭透露,目前廣西共有17家從事網路訂餐的第三方平臺,其中註冊地在廣西的有6家,如桂林生活網、淘北海等,註冊地不在廣西的有11家,如百度糯米、美團、大眾點評網等。

通過這些第三方平臺進行食品交易的生産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産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還應當同時公示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資訊。若發現有違法行為者,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將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建立查處登記等。

廣西“網紅”袋裝螺絲粉如何監管?

近日,自治區食藥監管局公佈的第51期食品安全抽檢不合格表上,一批袋裝方便螺絲粉赫然在案,作為廣西網路食品的“特色代表”,袋裝螺絲粉如何才能吃得放心?其食品生産經營者又將受到怎樣的監管呢?

食品生産監管處處長胡振洲表示,首先從食品生産經營者本身來説,應該嚴格執行進貨的索票政策,進貨時,應查看原材料的生産企業是否有生産許可證;其次,生産時應嚴格按照螺絲粉的經營標準來生産,並加強網路産品檢測;第三,供應商應加入食品品質安全追溯系統,做到有源頭可查;第四,食品藥品監督部門不定期開展抽查。

朋友圈熱賣食品請謹慎購買

在《辦法》出臺之時,朋友圈熱賣食品的監管已成為網路熱門話題之一,而原來,該《辦法》對這類網路食品並未能起到監管的作用。

食品流通監管處處長黎展翔介紹説,自製食品然後發到社交平臺來交易,這種行為很難界定是否違法,執法人員找證據也很難,處理和維權都比較困難,但是由於網路食品安全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日益密切,這類網路食品遲早也是要受到監管和約束的,目前有關部門已經在制定相關的管理辦法,待完善之時就會出臺。

黎展翔表示,對於網友來説,這類食品儘量謹慎購買,假如不慎買到過期或是不合格的食品,可以向食品藥品監督局舉報,待調查查證後,將會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據悉,下一步我區監管部門貫徹《辦法》的主要措施有督促備案工作、加強許可管理、加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實施線上線下同步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和營造社會共治格局等,努力查辦一批消費者反映問題集中、社會關注高、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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