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約談部分省市 化産能過剩須改革體制機制

2016-09-21 09:12:41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國家發改委運作局會同國家能源局煤炭司等召開會議,對進度滯後的部分省區市相關部門進行約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全面深化改革、落實新發展理念是相通的,核心是體制機制創新,最終目標是形成經濟增長新機制。

  化解産能過剩必須改革體制機制

  近日,國家發改委運作局會同國家能源局煤炭司等召開會議,對進度滯後的部分省區市相關部門進行約談。各有關省區部門負責人表示堅決落實部際聯席會議要求,主動加壓,採取更有力的舉措,確保如期全面完成去産能目標任務。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全面深化改革、落實新發展理念是相通的,核心是體制機制創新,最終目標是形成經濟增長新機制。産能過剩、庫存積壓等問題,短期看有市場供求關係變化的影響,長期看則是企業體制、市場機制等存在缺陷,導致供需錯配。從這個意義上講,供給側改革還應該把配套的體制機制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在産能、庫存上做減法的同時,更不忘在體制機制的改革上做加法。

  轉型期的供給側改革,不僅要打贏狹路相逢的攻堅戰,更應該理順功在長遠的發展脈絡。通過強有力的措施、手術刀式的治理,為結構性調整創造條件是必要的,但決不能忽略體制機制的改革,否則就容易踏上治理、復發,再治理、再復發的老路。只有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形成新的發展動力,中國經濟才能在新常態下抵達新境界。

  産能的嚴重過剩矛盾具有系統性和長期性,不可能在較短時間內得以有效化解,在治理路徑上,必須由短期的行政干預逐步向長期的依法治理轉型。

  一方面,加快完善化解過剩産能的政策法規體系,確保化解過剩産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中央政府應抓緊建立完善化解産能過剩相關的立法工作,從産能利用效率、排放標準、土地、環保、節能等層面,從嚴制定、修改、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實施逐步由行政干預向依靠法治和經濟手段治理轉型,建立常態化的化解過剩産能的長效治理機制。

  另一方面,深化配套改革,釋放供給端活力。一是抓好國有企業改革。有關數據顯示,僅A股市場就有266家企業依靠政府“輸血”為生。必須通過國有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作效率,推進國有經濟佈局戰略性調整,引領新常態下的創新驅動、技術進步、人力資本提升、知識增長等要素升級。

  二是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充分發揮財稅金融在去産能過程中的“杠桿作用”。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杜絕向“僵屍企業”輸血,應安排專項資金支援行業壓縮過剩産能和“僵屍企業”退市;對優勢企業的兼併重組實行優惠稅收政策;重點支援産業企業轉型、産品結構調整和技術創新改造等戰略舉措。金融部門應優化信貸結構,對産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嚴格信貸,對“僵屍企業”停止放貸、發債和上市融資。

  三是深化行政體制管理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逐步向監管型和服務型政府轉變。也應以“去産能”為核心修訂完善地方政府的考核體系,破除政府與“僵屍企業”和過剩産能企業之間利益捆綁的體制機制。

  四是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供給側改革的核心和導向是市場化制度的供給,應破除政府主導的土地、資本等重要資源要素分配模式,重視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強化要素市場的體制機制創新,通過市場上産品價格和要素價格改革,引導資本和勞動在不同部門的優化配置,進而實現過剩産能的出清。

  五是儘快修訂和完善《破産法》。使産能過剩企業和“僵屍企業”可以依照法律程式申請破産,從法律層面解決長期積累的債權債務關係、不良資産處置、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等各項遺留問題。吳青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