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寧:因家庭瑣事積怨,兒媳砍斷公公兩根手指)
受害人王某(右二)在向民警反映情況。
9月2日上午,濟寧市微山縣歡城鎮發生一起家庭悲劇。兒媳張某與公公王某因口角後升級為持械打鬥。打鬥中,張某持菜刀將公公王某左手拇指和食指砍斷。鄰居反映,二人因家庭瑣事積怨已久。目前,兒媳張某已被拘留和罰款,下一步,根據傷情鑒定結論,她還可能面臨三年以下刑罰。
齊魯晚報記者蘇洪印 通訊員王金
翁媳持械打鬥 公公背部胳膊都受傷
9月2日8點40分許,聽到王某和兒媳張某又在村中心街上以不堪入耳的言語互相辱罵,鄰居王女士正想前去勸解,不料,當她出門時,卻看到王某拖著一把鐵锨狼狽地在前面奔跑,其兒媳張某一手拿磚頭、一手持菜刀在後面窮追不捨。
“追了有十多米的樣子,張某就趕上了王某,開始用磚頭狂砸她公公。而王某也不甘示弱,用鐵锨招架、反擊。兩人混打之中,張某失去了理智,她一手抓住公公迎面掄來的鐵锨,一手揮起菜刀朝她公公亂砍……”談及這起發生在眼前的流血傷人事件,很多村民仍心有餘悸。
接到報案後,歡城鎮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及時阻止了打鬥。在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的同時,警方把張某帶到派出所訊問。經醫院檢查,王某的背部、胳膊等部位有幾處刀傷,而左手拇指、食指分別呈開創性斷裂,能否再植需進一步診斷。
嫌疑人張某因傷害60周歲以上老人,被警方處以15日行政拘留和1000元罰金。據辦案民警介紹,下一步司法鑒定出來後,警方還會根據結果移送檢察機關批捕,嫌疑人張某可能面臨更為嚴厲的刑事處罰。兩人積怨已久
兒媳曾放火燒公公臥室
什麼仇什麼怨,讓翁媳如此水火不容?民警調查走訪了解到,兒媳張某和公公王某很多年前就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産生矛盾,常常吵架拌嘴。兩代人居住相距不遠,低頭不見抬頭見,雙方見誰都不順眼。
鄰居反映,今年4月7日,翁媳二人在又一次的爭吵後,張某曾潛入王某的臥室,一把火將公公的床舖、被褥以及放在被子中的1萬多元現金點燃,幸好發現及時,才未造成大的損失。鋻於當時張某懷有身孕(現已流産3個多月),警方未作出處罰,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9月1日傍晚,張某在自家門口看到公公王某後,指桑罵槐地吵吵了幾句,公公也不示弱,兩人對罵起來。不一會兒,王某用一把鐵锨端著糞便闖入張某家,趁其不備潑在兒媳身上,張某旋即持菜刀欲與公公拼命。見狀,王某逃離。
第二天,王某發現自家的大門上也被潑上了骯髒的糞便,一想就是兒媳所為,就一手拎著鐵锨,一手拿著菜刀指名道姓地罵張某。見狀,張某惱怒地拿出菜刀罵著追了出來,便發生了後面二人持械互毆的鬧劇。
公公要求司法鑒定 兒媳可能面臨刑罰
翁媳互毆,一人受傷住院,一人身陷囹圄,令人唏噓不已。事情傳開後,村民們議論紛紛,有人覺得,兒媳和公公對打互罵的行為不對,小輩應尊重長輩;也有人認為,公公的做法欠妥,小輩有錯,長輩應給予起碼的理解和寬容,不該斤斤計較。
還有人把矛頭指向了這個家庭的其他成員,認為他們平時沒有起到“緩壓器”作用,做好翁媳二人之間的化解工作,進而才讓雙方積怨越來越大,最後鬧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辦案民警介紹,張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需要其承擔相應的罪責。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傷害他人身體並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應受刑法處罰的犯罪行為。按照我國刑法規定,當傷害程度達到法定的輕傷標準時,即構成故意傷害罪。
受害人王某要求做司法鑒定和依法處理。根據行為人的行為以及造成的後果,按照本案中的情形來看,張某或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目前,張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