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鼓吹拉人入夥兩周賺10萬 律師:涉嫌傳銷

2016-08-24 09:30:33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原本只是想投錢發個廣告,卻被告知除了發廣告外,還可以通過拉人“入夥”來掙錢。對此,韓驍稱,依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主委託設計、製作、發佈廣告,應當委託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發佈者。

  原本只是想投錢發個廣告,卻被告知除了發廣告外,還可以通過拉人“入夥”來掙錢。北京市民王強(化名)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期他往“城界聯合”微信公眾號開發的廣告平臺內投入了1.1萬元,對方稱,投錢後不光能發廣告,只要拉入其他人在該平臺投錢,就能獲得相應的“推薦費”和“見點費”,拉的人越多,賺的就越多。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城界聯合”的行為或涉嫌傳銷。此外,若該平臺本身未取得相應的廣告經營資格,則其經營廣告服務業務本身就是違法的。

  事件 投錢發廣告 被告知“拉人入夥”能掙錢

  王強告訴北青報記者,8月初,有朋友向他推薦了一個名為“城界聯合”的微信公眾號,稱該公眾號裏有個投放廣告的平臺,只要投入最低10元的費用,就可以在裏面發佈廣告。正在做材料生意的他想著這是一個宣傳生意的好辦法,便在朋友的指導下加入了該平臺。

  在朋友的建議下,王強先投了1000元的廣告包,得到一個賬號和二維碼,並在平臺內編輯發佈了産品廣告。“在裏面發廣告有點像發微信朋友圈,只要選擇9張圖,再配上一段文字就可以發佈了,廣告內容可以在專門發佈廣告的板塊裏看到。”

  但之後,王強發現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廣告平臺。根據朋友的介紹,該平臺除了發廣告外還能賺錢:介紹其他人來這個平臺上花錢投廣告,每介紹一人就可以拿10%的推薦費和4%的“見點費”。“也就是説,我拉一個人在這裡投了1000塊錢的廣告,那我就能拿到100塊錢的推薦費和40塊的‘見點費’,介紹來的人越多,賺的就越多。”

  此外,平臺方介紹稱,一個微信賬戶可花錢在平臺上開1個總賬戶和10個子賬戶,賬戶越多,後期的收益就會越大。禁不住朋友的推薦,王強又花了1萬元開通了10個子賬戶,總共在其中投入了1.1萬元。

  幾天后,王強發現自己在該平臺上發佈的廣告瀏覽量只有二十多次,通過掃他的二維碼加入該平臺的人也只有幾人,除去自己花錢開設的10個子賬戶的10%分成,他只賺了2.8元。“我沒看到什麼廣告效果,而且不拉人來我就沒有收益。”王強開始有疑問:這是不是有點像傳銷?

  細節

  “拉人”後對方付錢即可分成

  通過掃描王強在該平臺生成的二維碼,北青報記者關注了“城界聯合”的微信公眾號,公眾號功能表欄中有一個功能為“廣告投放”,點擊進去,出現一個名為“廣告接龍”的界面,界面顯示,目前已有3萬多人瀏覽該平臺。

  進入廣告投放後,有10元、50元、200元、1000元四個價格選項,點擊任意一個價格,就會跳轉至微信支付界面。王強稱,支付成功後會生成一個二維碼,此後只要有人通過掃描二維碼加入並支付廣告費用,就可以拿到相應的分成。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進入廣告投放界面後,“我的”一欄中,最上方會出現邀請人的名字,同時自動生成一個ID賬號。在“發現”一欄裏,有若干條用戶發佈的食品、服飾、化粧品、保健品、外匯交易等內容的廣告,每個廣告的瀏覽量大致在1到40次不等。

  王強稱,賺到的錢會自動到賬戶裏,可以在週六和週日申請提現,但轉出的數額必須滿百或是一百的倍數,“零頭和小數點都是提不出來的”。此外,還需要交納10%的手續費。

  探訪

  線下“説明會” 自稱“兩周掙了10萬塊”

  除了線上上發展“拉人入夥”的生意,“城界聯合”還在不斷發起線下的宣傳活動。

  8月起,“城界聯合”在北京舉辦了多場項目説明會,北青報記者以諮詢者的身份旁聽了其中一場説明會。在永定門一家酒店內的一間不足30平方米的會議室裏,有20多人參與“説明會”,以中老年人居多,許多老年人稱“是由別人介紹來的”。

  會議剛開始,一位自稱是公司鈕總的人先介紹了廣告行業的基本情況,稱“城界聯合”平臺建立不到30天,“已經有3萬多人關注我們了,點擊率也已經超過了百萬,你們説以後會不會超過500萬,會不會超過1000萬?”話音剛落,在台下坐著的人紛紛答覆“會”。

  “在我們這裡,你投10塊錢的廣告,就能在平臺上有200次精準的瀏覽量,也就是説,如果沒有200次的瀏覽量,是不會下架的。”隨後鈕總稱,購買了廣告包以後,只要往外分享,邀約人來參與,還能得到額外的收益。

  “鈕總”發言後,台下會有固定的幾個人大聲叫“好”,並且帶動大家鼓掌。

  根據“鈕總”和其他幾位區域代理人的介紹,在該平臺投錢後,每邀約一個人來投放廣告,就可以得到10%的推薦費和4%的“見點費”。所謂“見點”,就是每個廣告位建一個點,“比如你投放了1000元的廣告包,就等於建了一個點,如果推薦兩個人加入並讓他們投入1000元,就能往下建兩個點,再邀請兩個人來,那就再往下建兩個點,那麼每個點就能拿4%的‘見點費’,也就是40塊錢。”他們管這種金字塔式的排位方式叫做“兩兩複製,自動排點”。

  “鈕總”表示,只要購買1個主號和10個子號,並在15天內做3萬、兩個月內做10萬的業績推廣,就能成為公司的區域合作商。另一位北京某區域代理商在這次分享會上稱,“在這個項目裏,我兩周就掙了10萬塊,估計以後每個月會有幾十萬的收入,今天你們跟不上我們的速度,就永遠錯過這趟車了。”

  “説明會”進行期間,有一位67歲的老人提問稱自己不懂微信,“可不可以只投1000元,然後通過拉人得到提成?”“鈕總”和幾名區域代理立即回復稱“可以”、“沒問題”。“説明會”結束後,仍有不少老年人圍聚在“鈕總”和幾名代理身邊詢問投錢的事情。

  律師

  “城界聯合”或涉嫌傳銷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根據國務院《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組織者或經營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以認購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資格,並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的,屬於傳銷行為。

  韓驍分析,“城界聯合”聲稱邀請他人投放廣告後,推薦人可以得到一定的推薦費和“見點費”,這屬於間接地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的依據。此外,受高額利潤的驅使,大多數參加者積極發展下層,被發展的下層也會再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具有很強的傳染性,“所以‘城界聯合’有涉嫌傳銷的可能。”

  “城界聯合”微信公眾號的賬號主體為淄博城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北青報記者查詢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發現,該公司經營範圍為網上貿易代理、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針紡織品、服裝鞋帽等産品批發零售,並無明確的廣告經營內容。

  對此,韓驍稱,依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主委託設計、製作、發佈廣告,應當委託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發佈者。“如果該平臺本身沒有取得相應的廣告經營資格,那麼它經營廣告服務業務本身就是違法的。”

  此外,廣告經營者、發佈者應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對廣告內容進行核對,而“城界聯合”的參與者只要投錢就可以自行發佈廣告,“就算該平臺取得了相應的資質,但如果對廣告內容不加審查就發佈,也是有違《廣告法》規定的。”

  文/本報記者 黃筱菁 周丹 線索提供/劉女士

  圖示製作/潘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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