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16年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已組建的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已全部完成督察進駐。
據了解,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組長分別由陸浩、楊松、吳新雄、李家祥、王萬賓、姜偉新、賈治邦、蔣巨峰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翟青、趙英民等同志擔任,將分別負責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8個省、自治區開展環保督察工作。
截至昨日,8個省區均已召開督察工作動員會。動員會上,各組長強調,環保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通過督察,重點了解省級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被督察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促進綠色發展。在具體督察中,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品質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動員會上,8個省區黨委書記分別作了表態講話,要求所在省份的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力做好督察配合,確保督察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
根據安排,各地環保督察進駐時間為1個月左右。督察進駐期間,各督察組分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和郵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區環保方面的來信來電,受理舉報電話已向社會公佈,受理時間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