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現場搜查取證。
近日,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颶風2016”專項行動中,聯合海珠區公安分局,對在廣州從事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業務並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廣州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立×公司)採取行動,共抓獲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在內的5名涉案人員,查扣涉案電腦主機及財物賬冊資料等。據初步統計,目前王×及其設立的多家參與非法集資的公司涉案交易金額累計約人民幣2.04億元,投資者涉及廣州地區近300人。
年化利率8%~12%高息
經查,廣州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傳×公司)、廣州立×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法人代表均為王×,2013年7月起,兩家公司通過網際網路及宣傳手冊等方式,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宣傳養老養生、影視文化等投資理財項目,以年化利率8%~12%的高息回報吸引群眾投資。根據某銀行反饋的資料顯示,廣州傳×公司、廣州立×公司通過其開設的銀行賬戶,每月定期向多名群眾轉賬支付分紅派息款項,月利率為1%至1.08%不等。
證據顯示,王×成立的多家關聯公司,以公開宣傳和固定回報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群眾吸收資金,其行為已涉嫌非法集資罪。那麼王×吸收來的資金用於何處,其多家關聯公司如何保持運轉,如何支付投資人高昂的利息呢?隨著調查的進一步開展,真相逐漸浮現。
拆東墻補西墻 資金被挪用
根據司法審計報告顯示,王×名下的傳×基金公司目前為止共發行了14個私募基金項目,內容涉及房地産、影視劇到銀行承兌匯票投資不一而足,共吸收資金約2.04億元。
而據王×供述,其公司發行的基金項目真正在運作的只有兩三個,涉及金額約600萬元(待核實),其他的項目因各種原因無以為繼而終止。從社會上吸收的資金,除一部分用於其名下多家關聯公司的日常開銷和供個人使用外,多用於支付投資者的利息,也就是不斷地用後來者投入的資金來填補前面投資者的收益,而所謂的基金項目一直是虧損。
警方調查了王×公司發行的一隻涉房地産投資基金,該基金項目對外宣稱是與順德B房地産公司(上市公司)合作開發江西的一個房産項目,並通過網際網路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宣傳並募集了資金。據B房地産公司相關負責人反映,該公司確實曾經有意向在江西做房産項目,但後來並未施行,而且從未與王×的公司談過合作融資事宜。鋻於王×這種借B公司名義近乎招搖撞騙的行為,B公司還曾經口頭警告過王×。
王×公司發行的另一隻涉養老地産的“傳×華×健康養老産業基金”,該項目對外宣傳是廣州傳×公司與上海H公司合作投資養老院的並購重組。經查,廣州傳×公司與上海H公司簽訂有合作的框架協議,約定由廣州傳×公司為上海H公司融資收購上海某養老院股權,資金到位一年時,上海H公司償還廣州傳×公司的融資款,並支付資金利息。而自雙方簽訂了該框架協議後,再無任何實質進展,上海H公司多次催促王×的資金,而王×則以各種理由一再推搪,項目拖延一年多後沒有了下文。而另一方面王×用這份框架協議做宣傳,對外吸收資金超過3000萬元,該筆資金沒有一分錢進入該項目設立的託管賬戶,全部挪作他用。
根據廣州傳×公司的銀行流水,其吸收的資金僅在多家其關聯的賬戶中往來劃轉,並未進行與其實業投資、投資管理及其諮詢服務的經營範圍相關的項目投資。
據初步統計,目前王×及其設立的多家參與非法集資的公司涉案交易金額累計約人民幣2.04億元,投資者涉及廣州地區近300人。
目前,王×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廣州警方依法逮捕。
警方提醒:
一、通過網際網路或在公眾場合公開向您宣傳,承諾固定回報的基金項目,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二、請客觀評價自身的收入水準和風險承受能力。
三、投資私募基金項目,請將資金存入指定的基金託管賬戶,由合法的金融機構監管以保證資金使用的安全。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證書(現已改為電子備案)不是對管理人資質的確認,只是一個登記備案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