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

2016-07-12 09:09:45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各地要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重點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鼓勵父母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品質明顯提升,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

  熱點關注

  隨遷子女就學學校收費不得區別對待

  各地要進一步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範圍,堅持積極進取、實事求是、穩步推進,適應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數據,推動“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要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於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

  讀。實現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於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特大城市和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地方,可根據實際制定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

  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鼓勵父母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外出務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責任,依法處置各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發揮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作用,督促外出務工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消除大班額 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

  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和時間表、路線圖,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

  各地要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按照國家規定班額標準,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重點解決城鎮大班額問題,加快消除現有大班額。要通過城鄉義務教育一

  體化、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加大對薄弱學校和鄉村學校的扶持力度,促進均衡發展,限制班額超標學校招生人數,合理分流學生。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避免産生新的大班額問題。各省級人民政府要于2016年年底前將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報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

  城鄉師資配置嚴禁長期聘編外教師

  各地要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按照中央嚴格控制機構編制有關要求,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

  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部門要研究確定縣域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完善職稱評聘政策,逐步推動縣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協調並向鄉村適當傾斜,實現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銜接,吸引優秀教師向農村流動。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

  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要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並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全面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按照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完善教師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內教師資源,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嚴禁擠佔挪用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各種形式“吃空餉”。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願支教活動。

  鄉村教師待遇越艱苦地區補助水準越高

  各地要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落實並完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因地制宜穩步擴大實施範圍,按照越往基層、越往艱苦地區補助水準越高的原則,使鄉村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同職級縣鎮教師工資收入水準。

  健全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準,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

  入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準。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使廣大鄉村教師有更多的獲得感。完善鄉村教師職業發展保障機制,合理設置鄉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落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結合政策,確保鄉村學校教師職稱即評即聘。將符合條件的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加快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

  十項改革舉措

  1確保足夠學位供給

  同步建設城鎮學校,要按照城鎮化規劃和常住人口規模編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規劃,確保城鎮學校建設用地和足夠的學位供給。

  2合理佈局學校

  努力辦好鄉村教育,合理佈局學校,採取多種措施補齊鄉村教育短板。合理制定閒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嚴格規範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産處置等程式,並優先用於教育事業。要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閒置”現象。

  3改善基本辦學條件

  科學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改善基本辦學條件,提升鄉村學校資訊化水準和寄宿制學校管理服務水準。

  4大班額基本消除

  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

  5統籌城鄉師資配置

  合理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完善教師招聘機制,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6改革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

  實行鄉村教師收入分配傾斜政策,落實並完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準。

  7改革教育治理體系

  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完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全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的現代學校制度。

  8改革控輟保學機制

  建立目標責任制和聯控聯保機制,落實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制度,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完善資助政策,防止因上學不便而輟學。

  9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

  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入學政策,推動“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10排查留守兒童情況

  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健全工作體系,促進健康成長。要深入排查,建立臺賬,全面掌握留守兒童基本情況。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鼓勵父母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隨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學,外出務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學校建設

  建配套學校

  滿足學生就近入學

  同步建設城鎮學校。各地要按照城鎮化規劃和常住人口規模編制城鎮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規劃,根據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中小學建設標準,預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校用地,納入城市、鎮規劃並嚴格實施,不得隨意變更,確保城鎮學校建設用地。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相關部門應徵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老城區改造配套學校建設不足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由當地政府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滿足學生就近入學需要。地方政府要實施“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各地要結合國家加快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農村地區合理佈局義務教育學校。同時,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因撤並學校造成學生就學困難的,當地政府應因地制宜,採取多種方式予以妥善解決。合理制定閒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嚴格規範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産處置等程式,並優先用於教育事業。要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閒置”現象。

  適當提高

  寄宿制學校補助

  科學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各地要逐縣(市、區)逐校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臺賬,全面摸清情況,完善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科學推進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提升鄉村學校資訊化水準,全面提高鄉村教師運用資訊技術能力,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用。

  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和北方取暖地區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準,切實保障正常運轉。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學校管理標準化水準。重點提高鄉鎮寄宿制學校管理服務水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寄宿制學校提供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各地要在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礎上,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探索市(地)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現路徑,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更大範圍開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試點,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