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非法跨國婚介:要價6萬 20天找到寮國媳婦

2016-04-23 11:33:27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寮國媳婦小美在鄒治(化名)家住了1個多月後還是出走了。小美是鄒治通過網路跨國婚介介紹,花8萬元“娶”回來的,馬上要登記時不辭而別。鄒治承認自己曾打罵小美,認為爭吵導致兩人關係出現誤解,所以小美選擇離開。

 

  婚介曬出來的寮國女孩的護照等身份資訊

  鄒治和他的寮國新娘小美

  寮國媳婦小美在鄒治(化名)家住了1個多月後還是出走了。小美是鄒治通過網路跨國婚介介紹,花8萬元“娶”回來的,馬上要登記時不辭而別。鄒治承認自己曾打罵小美,認為爭吵導致兩人關係出現誤解,所以小美選擇離開。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國家法規明文禁止以營利為目的的跨國婚姻介紹行為,但網上仍存在大量這種仲介,至少有51個QQ群涉及寮國新娘婚介業務,其中人數最多的已達到1284人。

  花8萬“娶”的寮國新娘出走

  鄒治是江西豐城市人,今年30歲,因多種原因始終未能在當地找到媳婦。前年年底,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在網上得知有專門介紹寮國媳婦的機構,便在QQ群中搜索“寮國新娘”,加入了一個QQ群。“潛水”觀察1年後,他于去年11月份添加了其中一名群管理員張某的QQ號,想讓其幫忙介紹寮國媳婦,當月,鄒治坐飛機前往寮國萬象,見到了張某,張某帶他去了寮國瑯南塔縣的一個村子,見到了當年20歲的寮國女孩小美及其家人。

  之後鄒治返回國內,小美在寮國辦理單身證明、無犯罪證明及護照、簽證等證件。今年2月份,鄒治又前往寮國,將小美接回中國。但因語言不通,雙方只能通過手勢、手機翻譯軟體交流,雙方日常溝通效率很低。鄒治也承認,他脾氣暴躁,容易衝動,爭吵時常發生。

  鄒治在將小美“娶”回家1個多月後的一次爭吵中掐了小美的脖子,5天后,小美隻身一人來到豐城市公安局,公安局將其交給出入境管理局,管理局以小美簽證到期為由,決定將其遣返回國。

  4月4日,鄒治來到寮國小美的家中,想接小美回江西遭到拒絕。鄒治説,他交給仲介6.5萬元,仲介稱這些錢包括仲介費1萬元、翻譯費1萬元、證件辦理費1.5萬元、彩禮費3萬。此外,他還在交通、住宿,以及為小美購買衣服、化粧品、手機等方面花了約2萬元。

  調查:婚介通過QQ群介紹寮國姑娘

  記者根據鄒某提供的線索調查發現,網上存在大量對外婚姻介紹的仲介。

  記者在QQ搜索中搜索“寮國新娘”,搜索到至少51個相關QQ群涉及寮國新娘婚介業務,這些群中,至少有群主一人為婚介。其中容量最大的群人數已達到1284人,該群簡介自詡多年介紹緬甸、越南、寮國新娘外家中國、德國等國家,無一例逃跑離婚記錄。

  記者添加了給鄒治介紹媳婦的張某的QQ號。他稱,自己常年在寮國,自稱熟悉寮國多個省份的鄉村,手中有17~25歲女孩,均願意嫁到中國。他和其他婚介一樣通過QQ群和客戶聯繫,客戶在QQ群相冊裏選定相中的女孩,再到寮國的女孩家中,與女孩及其家人見面。男女雙方同意後,仲介收取6萬左右的費用,這些費用包括仲介費、彩禮費、辦理護照等證件費用。隨後,寮國姑娘將跟著中方男子,來到中國生活。

  張某自稱山東人,稱其是國內最早從事介紹寮國新娘的婚介,最早經他帶回中國的寮國女子已在在國內生活兩年多,他已幫助很多人找到合適的老婆,向記者承諾“不管是30歲還是40歲,一樣娶個20歲的寮國老婆”。目前,他在河北、河南、江西、安徽等12個省份都有客戶。

  “只需要5.8萬,有了護照就可以過來相親,不成功不收費,20天就可以帶老婆回國,我們已深入各個山村,村裏都有我們的聯繫人,都是貧困女孩,老實純樸”,張某説。

  流程:保證20天找到寮國媳婦

  記者又以找寮國新娘為由,加入另外9個QQ群。多個群內的婚介均在6萬左右,女孩多位17~26歲的年輕女子。除張某外,記者又聯繫多名仲介,他們向記者描述的婚介流程基本相同。

  據介紹,有這種需求的中國客戶先到QQ群相冊中挑選待嫁女孩,隨後將女孩照片發給婚介,作為相親對象。中國客戶到寮國相親前,需要準備護照、簽證以及家裏房子的照片。

  等一切定好後,客戶從昆明乘機或坐汽車到萬象,到終點後有人負責接頭。婚介都有專職翻譯,負責幫助客戶和寮國女孩溝通。相親結束後,客戶會把6萬左右的所有費用交給婚介。張某稱,他收取的5.8萬元包括仲介費、彩禮費、辦理護照等證件費。

  這個過程一共20天,其中前5天是相親時間,後15天用來辦理各種證件。

  由於婚介和客戶通常不太會説寮國語,所有辦證件的任務落到張某下屬的專職翻譯身上。女方單身證明、無犯罪證明、護照、簽證等證件齊全後,將隨相親對象來到中國。

  對於寮國女子來到中國後能否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多位婚介表示只要拿到在寮國辦理的女方相關證件,就可以按照中國法律登記結婚。張某説,他已經辦很多成功案例,並在QQ空間中展示了一張結婚證,其中女方國籍顯示為寮國。

  法規明文禁止營利性涉外婚介

  記者發現,早在1994年,國務院就對類似跨國婚姻介紹行為有名為規定。當年頒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規定,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不得採取欺騙手段,或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

  通知稱, 對此通知下發後仍繼續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單位和以營利為目的從事這種婚姻介紹的個人,一經發現,由民政部門會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沒收非法所得並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情節嚴重且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懲處。同時,當地人民政府要追究其主管部門或挂靠單位及其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通知還稱,任何人如發現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的單位和採取不正當手段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個人,可向各級民政、公安部門舉報。我駐外使、領館如發現國內的單位或個人串通境外人員從事不正當的涉外婚姻介紹活動,應及時報告民政部和外交部。

  記者還發現,該通知至2015年仍被廣州白雲區法院引用,明確禁止婚介機構從事跨國婚姻介紹行為,稱婚介人員的跨國婚介行為違背國家相關禁止性規定,判決仲介返還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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