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工作人員差旅住宿將&quot一地市一標準&quot

2016-04-15 13:50:1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從今年5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工作人員赴地方出差住宿將不再統一按省會城市標準執行,在一個省內出差,將根據出差目的地經濟發展水準和物價水準差異,執行1到7檔不同的住宿費上限標準。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韓潔)從今年5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工作人員赴地方出差住宿將不再統一按省會城市標準執行,在一個省內出差,將根據出差目的地經濟發展水準和物價水準差異,執行1到7檔不同的住宿費上限標準。

  財政部14日對外公佈了細化到地市級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根據這張表,今後去省內市縣出差住宿將“一地市一標準”,不再統一執行省會城市標準。如去河南出差,此前都統一執行省會鄭州市標準,即部級領導住宿費上限為900元、司局級480元、其他人員380元;5月1日後除鄭州市外,其餘省內地區有了自己的標準,即部級領導住宿費800元、司局級480元、其他人員330元。

  此外,比照中央做法,地方財政部門對除省會城市外,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淡旺季住宿費價格差別較大的市縣制定了旺季期間浮動標準。還是以河南為例,洛陽市在每年4到5月上旬執行旺季標準,部級領導、司局級和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上限分別上浮至1200元、720元和500元。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有關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市縣出差執行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準。此次主要是匯總了細化到地市的差旅住宿費標準。

  財政部表示,更加細化的住宿費標準符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明確經費開支標準動態調整的規定,符合實際工作需要。有利於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範管理、精準施策,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同時,結合各地實際增加部分地市旺季住宿費上浮標準,有利於避免因旺季期間標準過低可能産生的轉嫁差旅費負擔等問題,防範廉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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